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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核心示范区 引领农业转型升级——— 桂林积极创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综述

桂林日报 2014-11-27 05:14 大字

□本报记者周文俊

“四万五万不算富,十万以上才起步;二十(万)三十(万)算小富,五十(万)以上才算富。”在荔浦县修仁镇砂糖橘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内的柘村,村民一句顺口溜,道出了当地在种植和发展砂糖橘产业的可观收入。

今年以来,桂林市按照自治区有关部署,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创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特别是大力推进兴安县溶江镇葡萄产业、阳朔县白沙镇金桔产业、灵川县大圩镇提子产业、荔浦县修仁镇砂糖橘产业等4个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目前各示范区内主导产业突出、单位面积产值领先、基础设施完善,标准化生产体系健全,同时培育专业合作组织26个,入驻农业企业14家,引进外来投资企业5家,示范区建设红红火火,有效助推了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高标准高起点全力推进示范区创建

当前,桂林市农业整体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阶段,处于探索路径、培育典型、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打造现代化农业发展标杆是实现桂林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之一。

“示范区创建之初,市委、市政府就高度重视,在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国内先进经验和深入产业基地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桂林传统优势产业,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明确提出示范区创建要始终坚持‘五个原则\’。”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结合桂林原有产业基础明确提出2014年力争建成4个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到2016年,全市建成20—30个高标准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二是突出“五化”的原则,即经营组织化、装备设施化、生产标准化、要素集成化、特色产业化。三是“两个结合”的原则,将创建活动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相结合;与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特别是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相结合。四是多方参与原则,积极发动、组织和依靠群众,并引导农业龙头企业、社会资本、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参与示范区建设。五是坚持可复制推广原则,创建工作不追求高、大、全,坚持以完善功能、延长产业链、增加农民收入为立足点,做到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

规划确定,行动迅速展开。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桂林市正在全力打造兴安县葡萄产业等4个可复制的示范区;各县(区)也基本确定了1-2个创建点。同时,今年8月在兴安县召开了全市创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现场交流推进会,对2015年全面铺开示范区建设进行了统一部署。

农旅融合示范区建设红红火火

当前,桂林正加快推进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为进一步拓展农业功能,突出桂林特色,桂林市积极推动示范区创建与当地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作为“中国旅游名县”、“中国长寿之乡”和“金桔国家标准”的提出、制定单位,阳朔县在创建白沙镇百里新村金桔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时,积极在示范区内打造集茶文化体验、餐饮、住宿、摄影及休闲旅游于一体的七仙峰乡村旅游生态园;同时,进一步完善沿途新农村民居旅游、休闲度假山庄、风景观景台以及金桔采摘园等旅游路线。(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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