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兴安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
本报田阳讯 1月13日,对田阳县百育镇百育村陆世恒等200多位老人来说,是他们一生中最高兴的日子,这天他们作为首批人员领到了今年第一个月的养老金。当日,田阳县在百育镇举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首批养老金发放仪式。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称为“新农保”,是国家推出的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其中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会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去年底田阳县被列为全区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4个县(市、区)试点之一。今年1月该县全面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力争2012年之前基本实现全县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届时全县符合参保的农民达22万多人将被纳入新农保。该县目前60岁以上的老人有4.7万人,春节前他们有望领到第一个月的养老金。
根据《田阳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凡是该县户籍、年满16周岁的(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保。缴费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交费,多缴多得。县政府对参保人每年给予补贴,缴费补贴资金由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农村重度残疾人、五保供养对象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缴费的,县政府每人每年给予全额代缴;低保对象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缴费的,县政府每年代其缴纳养老保险费50元。参保农村居民年满60岁后,可以申请按月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直至终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参保时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李红军)
本报兴安讯 日前,兴安县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后,兴安县30万农民再也不必为养老问题发愁了,60岁以后,他们也可以像城镇退休职工那样,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据悉,作为自治区在桂林市惟一的一个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兴安县制定了《兴安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和《兴安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目前,该县正紧张有序地展开新农保宣传动员、政府补贴资金的财政预算、参保农户的登记造册、公示等工作,争取在1月20日前将第一批新农保发放对象即五保老人和年满60岁的参保家庭老人的保险金发放到位。 (李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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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兴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