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被砍伤破相 将行凶者线索提供给办案民警也没个结果 受害人12年的“追凶”路
林庭(化名)近照。(当事人供图)
12年前,全州县19岁的林庭(化名)被复读生唐路(化名)和一名社会青年砍伤。林庭的伤情被鉴定为轻伤(偏重),因脸颊面部神经断裂留下了长长的疤痕。
案发后,唐路离开桂林,林庭放弃了高考。
这些年来,林庭从未放弃对唐路的追寻。一次机缘巧合,林庭获得了唐路的联系方式,并劝他自首。遭到唐路的拒绝后,林庭把唐路的联系方式交给了办案民警,却发现案情依然没有进展……
2020年1月14日,记者从全州县公安局获悉,唐路已经被捕,而当年负责该案件的民警则受到了处分。
租房引发的纠纷
林庭出生在全州县永岁镇的一个小山村。2007年,林庭和同学倪威(化名)高三毕业后,到全州高中复读。
林庭说,自己学习成绩不错,复读是为了考个更好的大学,以当年的考试成绩,考个重点大学问题不大。
因为家在农村,为了方便上晚自习,林庭和倪威选择在学校附近一起租房住。开学前,他们就选定了和平路160号的房子,交了押金后就搬了进去。
20多天后,一个学生模样的男子找上门,让林庭和倪威搬出去。林庭后来才知道该男子名叫唐路,是另一所中学的复读生。
林庭从房东处了解到,唐路是上一任租户。高考结束后,唐路回老家白宝乡白宝村待了两个月后决定复读,回到全州县城的时候,发现房子已经租给林庭和倪威了,于是唐路要求他们搬走。林庭和倪威拒绝了唐路的要求。
2007年9月12日晚上10点30分左右,下了晚自习的林庭和倪威往住处走,在和平路160号门口,唐路和一名男子拦住了他们。
“你们到底让不让房子?”唐路问。
“不让。”林庭答。
话音刚落,唐路和另一名男子就掏出藏在背后的刀,向林庭和倪威砍去。由于事先没有防备,倪威的手臂被砍伤,林庭的脸和背部也被砍了几刀。
鲜血很快从他们的伤口处涌了出来,看到林庭和倪威流血受伤,唐路和那名男子迅速逃离。
当晚,在桂林市南溪山医院,林庭接受了细致的创伤缝合手术,但痊愈后,脸上依然留下了明显的疤痕。
他的伤口在右脸,至今仍有7厘米长、2厘米宽的裂口,刀口刺穿了他面部肌肉,划伤了面部神经,导致他的嘴角有些歪。林庭从此产生了强烈的自卑心理,他与人交流时都会尽量把脸转向左边,不让人看到自己脸上的伤疤。
2008年3月4日,全州县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显示,林庭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偏重),而倪威的手臂经过缝针等治疗,被鉴定为轻微伤。
被改变的人生
林庭和唐路的人生从此被改写。
因为一下子接受不了脸上的伤疤,林庭自我封闭了很长一段时间,他的性格变得敏感、自卑、内向,学业也因此受到影响。
那年高考,林庭没有考上心仪的大学。他选择外出打工,周围人都替他惋惜。
一年后,林庭心情稍微平复。他发现心中依然有个大学梦,于是再次参加高考,经过努力,于2010年6月考上四川一所重点大学,毕业后进入珠海某知名企业,从事芯片开发工作。
林庭说,尽管在外人看来自己的生活已经开始了新的篇章,但2007年9月12日晚上的那一幕却是他一辈子的噩梦。
案发后,由于倪威的伤为轻微伤,疤痕在手臂,倪威和他的家人选择了不继续追究唐路的法律责任。而林庭伤得严重,刚出院的那段时间,林庭和家人频繁往返于负责该案件的全州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林庭从办案民警和房东处获悉,犯案时唐路20岁,在全州县某中学复读,而另一名男子则是社会青年,外号“矮子”。
林庭和民警到唐路所在学校找唐路,发现唐路已经不知所踪,而“矮子”没有留下真实姓名,更是难以找到。
“还没有外出打工那段时间,我每周都往派出所跑,希望伤害我的人能被法律制裁。但得到的答复总是‘在调查’。”林庭说,他明白办案需要时间,所以一直对这事保持关注。上大学后,每年寒暑假回家,他也依然关注着这件事。“每隔一段时间,派出所都会让我补录一份笔录,但一晃10多年过去了,竟然一点进展都没有。”
偶然的相遇
“也许唐路已经把我忘了,但我从未忘记过他。这么多年来,他伤害我的那一幕,仍然会让我做噩梦惊醒。”林庭一直关注着每一丝身边的讯息,不放过任何一点寻找唐路的可能。
转机出现在2018年9月,在一个全州老乡群,林庭和唐路相遇了。
那时候,林庭已经大学毕业,在某知名企业工作。
当时公司在深圳市南山区,林庭被全州老乡拉进了“全州南山老乡群”,这个群里,大家都要求实名。林庭一进群,就习惯性地先搜索唐路的名字,“果然发现了一个叫唐路的人”。
他先观察了对方一段时间,从各种信息判断,对方很可能是唐路,于是添加对方为微信好友进行确认。
在林庭提供的一份聊天记录里,唐路承认了自己曾经对林庭的伤害,并向林庭道歉。
“你知道我脸上的疤痕有多长,我至今未婚吗?”林庭质问道。
“对不住了兄弟,因为这个事,我一直很后悔,我也没读书了。”唐路说。
聊天中得知唐路已经成家并且有了孩子,林庭多次劝唐路自首,“因为也不想他的孩子没有爸爸”。
但唐路却说:“兄弟,看到我现在拖家带口了,你看能不能放过我,私了算了?”并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希望能和林庭见面“私了”。
林庭说,聊到这里的时候,他觉得很愤怒,“我已经多次劝他自首,他却多次推诿说私了。他的一刀毁了我一辈子,他拿什么去弥补我已经改变的人生呢?”
没多久,林庭就将唐路的电话号码和他生活在深圳市南山区的信息告知了负责此案件的城关派出所。他本来以为这次,唐路应该很快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案情依然石沉大海。
林庭不甘心,再次联系派出所,得知自己的案件辗转多人处理。2018年9月的时候,唐路甚至还到派出所补录过口供,却没有被绳之以法。
“为什么民警可以联系伤害我的人,却不能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林庭将此事反映到全州县公安局和全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凶手被抓捕
2020年1月14日,记者从全州县公安局相关部门了解到。接到林庭的反映和投诉后,全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人员几次联系林庭了解情况,并向他提供了全州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负责人的电话。
据了解,由于案情时间久,档案经过多次移交等问题,导致办案具有一定难度。犯罪嫌疑人唐路犯案后潜逃外地多年,还曾与被害人联系,已经有了反侦查意识和逃避心理。2019年1月,全州县公安局针对林庭被恶意伤害案多次召开案情研讨会,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另一方面,全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纪检组对原办案民警进行追责,同年10月14日,原来负责林庭案件的蒋姓警官,因对工作不负责,延误破案,被全州县公安局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在此期间,2019年3月11日,经过全州县公安局申报,林庭领到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
2020年1月7日,唐路在全州县被办案民警抓捕,而另一名外号为“矮子”的嫌疑人还未归案。
1月15日,记者辗转联系上唐路的妻子苏青(化名)。
“这么多年了,我从来不知道他曾经犯过案。”苏青说,她和唐路2007年相识,随后结婚生子。期间,唐路一家人从来没有透露过12年前发生的事情,“这么多年了,我们一家都生活在全州,也从来没有警察找上门。”
苏青说:“他(唐路)的父亲很早就去世,只剩下母亲在老家,兄弟姐妹在外地,我也是个单亲家庭,和母亲一起生活。以前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是靠他做水电工,现在他进去了,家里的天塌了一半……”苏青说着说着哭了出来,“快过年了,女儿总是问我爸爸去哪里了,怎么不回家,我只能骗她说爸爸去工地上干活给我们赚钱买年货了……”
苏青告诉记者,如果当年唐路确实触犯法律,那么“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但是为什么这个迟来的审判要等12年?如果早些到来,也许对我们全家人都不一样,孩子也不会没有爸爸。”
得知唐路已经被捕,林庭说他的心情很复杂,“经过12年来的不依不饶,我的心已经变得很平静了。原本以为会很轻松,但发现自己并没有这样的感觉,一切还没有到尘埃落定的时候,心还是悬着的。”
记者刘净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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