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交出半年收入,如今平均每月到手“利息”有的不到1元参保人“翻旧账” “老农保”遇尴尬
近日有不少读者反映,他们在10多年前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严重“缩水”,让人有些难以接受。据记者了解,这种养老保险被称为“老农保”,是国家从1992年开始推行的一种以预筹积累为特征的储蓄性保险制度。但是,这种曾被农民寄予厚望的“老农保”,由于各种原因变成几无价值的鸡肋,最终被迫取消。目前还未退保的,可考虑转入“新农保”账户。
退保金大幅缩水
家在桂林全州的小唐近日向记者反映,他和姐姐买过这种保险,并向记者出示了一本红色封皮、名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以及一张全州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款收据。记者看到,该证发证机关为全州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小唐的启缴时间是1997年1月,缴纳金额为200元。
上个月,小唐的姐姐由于户籍迁出去办理了退保,领到320多元退保金。
小唐回忆,办理保险那年他和姐姐在读初中,学校要求在校学生都必须买保险,不买就不给上课。小唐说,当时在学校饭堂一天的菜钱也就1.2元,如今领到的320多元,除去本金,10多年下来,平均每月领到手的不到1元钱。
记者查询了解到,此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月交费标准设2-20元十个档次,供参保人选择。按月交费还是按年交费,由当地县(市)政府决定。参保人可选择补交或预交。
沦为鸡肋被迫取消
近日,桂林市灌阳县灌阳镇某村的唐先生到了可以领养老金的年龄。1996年,他曾参加过当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当时的政策,他到了规定的年龄后,每月可领到20元左右的养老金。但是,当他近日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时,却被告知如果一次性领走,到手仅有200多元,这让唐先生“吃了一惊”。
当年,唐先生参保时缴纳了200元。按当时的计算表,17年后他每个月能领约20元。当时唐先生月收入只有三四十元,200元相当于他半年的收入。想到退休后每月能领20元,对当时的他来说“挺有诱惑力的”。可是,缴纳200元,17年才得这么点利息,让他实在难以接受。
全州县人社局一位赵姓负责人表示,当时全州县约有12万人参保,所缴保费约2730多万元。记者从自治区级有关部门了解到,这项政策于1992年由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是一种以预筹积累为特征的储蓄性保险制度,广西多地也曾有推广。但由于制度设计不合理、配套政策不完善、政府投入匮乏、待遇水平过低、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等原因,广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难以推进,当时“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据有关负责人称,该政策已于1998年在广西停止推进,国家也下文停止了“老农保”。
可考虑转入“新农保”
“原先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原计划是把农民交上来的保险金拿去投资,所得收益解决农民日后部分养老费用。”一名人社部门的负责人说,“根据规定,这些基金不可用于直接投资,而是将这些基金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作为保值增值手段。”但是,此后10多年,央行连续9次降息,收益甚微,最终导致“老农保”的承诺根本无法兑现。
几位保险业内人士认为,当时推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实就是让农民存一点钱到银行。在负利率时代下,农民存的钱就越来越不值钱。不过,作为养老金的主管部门,就算没有能预测到银行利率大幅向下走,那么也应该在情况出现变化后,让农民早点退出这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的一位负责人称,当时有不少参保人缴纳的费用已经清退或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还有部分未清退的,或许是因为联系不上等客观因素。如果他们认为退保得的钱少,也可以不退保,转到“新农保”的个人社保账户里。该负责人表示,“新农保”与“老农保”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新农保”是有政府补贴的,能领到更多的养老金。
据了解,从2009年起广西开始启动新农保制度,“新农保”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新农保”除了个人账户,还有一部分为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参保人60岁之后每月至少能领55元。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明堂对此认为,农民参加“老农保”,与相关部门之间就建立起了行政合同关系,相关部门在政策变更时,应该履行通知参保人的义务。在参保人未接到通知的情况下,这种合同关系就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相关部门应按照原来的承诺支付钱款给参保人,或采用适当方式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今报记者赖武慧 吴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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