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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一村建站站长,以农户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28.7万元,判决书显示套取行为系乡三家班子决定

南国今报 2013-12-05 15:50 大字

唐荣德站在自家房屋前,他的1.8万元补助款被人私分。

全州县凤凰乡原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蒋淑平,从2010年至2012年,以72户农户的名义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28.7万元。蒋淑平将部分款上交作为乡政府账外收入,一部分跟村干部私分。

近日,蒋淑平被全州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判决书显示,他几次套取补助款,都是凤凰乡三家班子的集体决定。昨日,记者从全州县看守所了解到,此案被告人和公诉机关都没有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无奈

申请危房改造 钱款被人私分

72岁的唐荣德是凤凰乡水西村委新厚塘村的五保户。2011年,他申请了危房改造补助,但至今未领到一分钱。

唐荣德现寄住在他处。2011年,他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时,时任村支书唐晓德带人来拍了相片,拿走了他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之后,唐晓德多次告诉他,危房改造补助款还没有批下来。直到检察院工作人员进村复查,唐荣德才得知,他的危房改造补助款早就批了下来,但被人私分了。同村村民唐香柏等人也遇到了类似情况。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2月,唐荣德的1.8万元补助款,被村支书唐晓德和凤凰乡村建站站长蒋淑平从银行取出,蒋淑平分得1.2万元,唐晓德分得6000元。

疯狂

前后三年时间 套取百万补助

今年年初,全州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后介入调查。9月,检察机关向全州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蒋淑平以农户的名义,套取凤凰乡9户农户和10户五保户的危房改造补助款29.7万元。之后,他将其中的22.4万元交给乡政府报账员,另付给9名提供身份证等材料的农户每户3000元非法好处费,有4户农户因被其他乡干部截留未领到。剩下的4.6万元,被蒋淑平据为己有。

2011年,蒋淑平再次如法炮制,以该乡翠东、塘底和大毕头3个村35户五保户的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共63万元,他将36万元交给乡政府作为账外收入。剩下的27万元,当地乡政府决定以每户1.8万元的标准,用于翠东、塘底两个村委15户五保户的集中建房。随后,蒋淑平私自以每户1.3万元的标准,承包给他人建设。

2012年,蒋淑平再次以该乡新民、望高两个村18户五保户的名义,套取补助款共36万元。

法院另查明,蒋淑平还利用职务之便,为蒋某等8户无资格的人家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并非法收受他们给予的2.26万元。

隐情

套取补助款 系三大班子决定

今年11月21日,全州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蒋淑平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贪污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唐晓德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作为村建站站长,蒋淑平何以如此大胆,还将套取到的补助款交到乡政府?在判决书中,有这样的表述:“2010年至2012年期间,全州县凤凰乡三家班子经会议研究决定,要求被告人蒋淑平以农户的名义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被告人蒋淑平明知非法但未提出反对意见,便以唐劲松等72户农户的名义,套取补助款128.7万元。”

12月2日下午,记者致电凤凰乡党委一负责人。该负责人说,当初让蒋淑平套取危房补助款,的确是该乡三家班子的集体决定,但蒋从中贪污受贿却是其个人行为。

12月4日,记者从全州县看守所获悉,他们两天前已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蒋淑平一案被告人和公诉机关都没有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看守所决定近日将蒋淑平送往桂林监狱服刑。

据介绍,今年11月,全州县人民法院另外判决了一起类似的案件。该县一村主任谢某,曾以母亲的名义写申请书,骗取到危房改造补助款1.3万元。

当地对这两起案件非常重视。全州县住建局有关负责人称,他们已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落实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地办理业务。同时,他们将进一步规范全县村建站的运作。

今报记者邓振福  通讯员黄峥嵘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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