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145人 拘留53人 当场给付执行款240万元桂林法院向拒执行为“亮剑”

桂林晚报 2018-04-27 12:26 大字

桂林法院向拒执行为“亮剑”象山公安分局民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桂林交警重点整治机动车违停dlrb  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首页上一期  下一期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版面概览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拘传145人 拘留53人 当场给付执行款240万元

桂林法院向拒执行为“亮剑”

 

4月25日凌晨,桂林市两级法院组织干警451名,开展集中拘留拘传被执行人的“春雷行动”,向拒执行为“亮剑”。行动当天,共拘传145名被执行人,拘留53人,90人当场给付执行款240万元,达成和解分期履行债务1008万元,执结案件54件。

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被拘留

4月25日凌晨6点10分,叠彩法院数名干警来到市区芳华路某小区,敲开了被执行人蒋某的家门,开门的是蒋某的父亲,蒋某闻声也从卧室走了出来。干警说明了来意,由于蒋某在判决生效后没有主动还款,以及在执行阶段拒收法院执行文书、未如实申报财产,他将被干警拘传回法院。对此,蒋某还比较配合,跟着干警出了门。

记者了解到,2015年2月7日,蒋某向廖某借了6.5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当年5月15日之前还钱。然而,蒋某并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还钱。2016年10月31日,廖某将蒋某借钱不还的行为起诉到叠彩法院。2016年11月24日,叠彩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蒋某在判决书生效后15天内把所借的钱还完,除了6.5万元本金外,还包括2.275万元的利息,以及还要承担一半的诉讼费。

叠彩法院干警小杨告诉记者,法院受理该案后,干警前往蒋某家送传票,蒋某拒不出面,他家人也不愿接收传票。最后,干警拍了照和录像,进行了留置送达。案件审理结束后,干警将判决书送到蒋某家,他们还是不愿接收。为了让蒋某履行判决,干警多次给他打电话,他都是秒挂;给他发短信,他也是拒回。法院判决生效后,蒋某没有主动还款,廖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月25日上午,由于蒋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行为,叠彩法院对其作出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

部分被执行人当场给付执行款

对平乐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来说,桂林钜弘鞋业有限公司是块“硬骨头”,该公司于2014年4月停产,欠下15名农民工的工资共5.6万元,法定代理人李某兴也下落不明。2015年初,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查询该公司厂房是租的,生产设备多数已陈旧无法使用,执行陷入僵局。

随后,平乐法院将该公司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李某兴“限高”后,依然没有实际进展。转机出现在刚刚过去的“三月三”假期,干警打听到李某兴回乡扫墓。于是,干警在李某兴可能出现的场所蹲守了两天两夜,于4月24日晚上找到李某兴。经法官和干警释法明理,李某兴于当晚写下保证书,保证在4月25日把5.6万元送到平乐法院执行局。25日上午11点,李某兴如约将钱款交到执行法官手上。

4月25日上午6点多,全州法院干警将正准备出门的被执行人秦某拘传到法院,告知他如不履行还款义务就要对他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秦某当场给付11000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执结案件54件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现在已经到了决战决胜的最后阶段。全市两级法院对此次“春雷行动”高度重视,并做了精心准备,出动干警451名,共拘传145名被执行人,拘留53人,90人当场给付执行款240万元,达成和解分期履行债务1008万元,执结案件54件。有力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及时兑现了生效债权,彰显了两级法院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总攻,敢打必赢的决心和勇气。

下一步,桂林市两级法院将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达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在全社会形成“不想赖、不敢赖、不能赖”的普遍共识,始终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最大限度兑现生效债权,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切实感受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首席记者申艳 通讯员余作才陈竞超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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