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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人民法院为芋头闹了一架结果两败俱伤今年月

桂林晚报 2013-10-08 20:22 大字

9月27日平乐县人民法院

为芋头闹了一架,结果两败俱伤。

今年5月的一天早上,平乐人李强来到自家柿园除草。见到柿园旁的水沟有两棵不是自己种的芋头,他就拔了。

这一幕正好被种这两棵芋头的王琦看见了。王琦连忙走上前破口大骂:“你这个神经病,为什么扯死我的芋头?”李强回应道:“地盘是我的,我就是要扯。”

这一来,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吵了起来。争吵中,王琦狠狠地把李强推倒在地。直到后来村支书闻讯赶来调解,事情才暂时平息。

回到家后,李强觉得胸口很疼,手脚也出现麻木的迹象,便到医院治疗。事后经鉴定,李强受轻伤。

没过几天,李强来到法院起诉王琦,要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000元。

法院调查审理后认为,王琦在二人争吵之中主动出手打人是造成损失的主要原因,对李强的损失应承担60%的责任;而李强确实多次拔走王琦家的芋头,是造成双方矛盾的诱因,应承担损失的40%。最终,法院驳回李强对于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判令王琦向李强赔偿18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谭熙通讯员韦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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