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闹矛盾 法官上门解纷争 社区+法院联动 真正让矛盾“不出社区”

桂林晚报 2019-04-24 09:06 大字

4月17日,法官到现场查看情况,并倾听矛盾双方的心声。(象山法院供图)

居民之间产生矛盾和纠纷,社区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如何才能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近两年来,文新社区积极与象山区人民法院开展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将司法调解端口前移至诉前,立足预警疏导,进一步畅通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解,力求纠纷不出源头地,最大限度消除社区不稳定因素。

“法院在我们社区设立便民法律咨询点,在社区公证处设立法院驻公证处办公室等,为居民们提供各种相关服务,受到居民们的一致好评。”文新社区相关负责人说。

因为一条路邻里闹纠纷

文新社区某住宅小区31号和32号住宅是相邻关系。31号刘某家中因修整房屋,将废弃的建筑垃圾堆放在两家共同使用的公共路面上。而32号住户张某开了一道面向这条公共路面的侧门,建筑垃圾造成了他出行不便。城管部门也对此处的建筑垃圾提出了治理意见。

可31号住户家中经常无人,无奈之下,32号住户自费1000元将路面上的建筑废弃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在没有与31号住户商量的情况下对坑洼的道路进行了修缮,填补至31号住户家门口。

31号住户得知此事后,认为对方在此处开侧门自己并不知情,对方修路至自己家门口侵占了公共用地,会影响自己停车及出行。一气之下,31号住户拿起铲子把铺好的路面全部毁坏。而32号住户则认为开侧门是自己的权利,将烂路铺好也是为了大家的利益,并没有占用公共用地行为。

两个邻居因为此事越闹越僵硬,关系陷入冰点,社区人员多次调解仍未达成一致。

法官上门化纠纷挽回“邻里情”

为了化解这对邻里“冤家”的矛盾,文新社区的工作人员将情况反映至象山法院,请求他们提供帮助。

4月17日,象山法院民二庭庭长熊迁一行应社区邀请,来到矛盾不断激化的居民家中开展调解工作,促进纠纷就地源头化解。

“这条路是我们花钱修缮的,本来就是为了大家方便,他倒好,一铲子把路面全铲烂了,简直难以理解……”32号居民张某指着被铲烂的路面激动不已。“你们没经我同意就把公用的路面修到我家门口,我是在遏制你的占用行为……”31号居民刘某也有说法。

对现场进行查看并听完双方的陈述后,法官得知,两家人是多年的邻居,平日并没有太大的芥蒂,只因路面修缮的问题,各自心怀不满。抓住矛盾症结后,待双方情绪平复,法官从法、理、情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了细致疏导。社区工作人员和管段民警也协助法官,以“拉家常”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劝说,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毁坏的路面由两家人共同出资修缮平整,修缮后两家共同使用,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握手言和。事情得到圆满解决,两家人脸上露出了笑容。

多方联动让矛盾“不出社区”

“社区通过与法院等单位开展联动,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社区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为打造‘品质社区’和‘平安社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文新社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让矛盾不出社区是他们一直以来的努力目标。

象山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加强与基层社区村委的沟通联系,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切实做好司法为民工作,深入社区开展送法上门提高群众法制意识,深入社区做好群众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平安社区”建设,提升“平安象山”良好形象。

记者蒋璇通讯员唐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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