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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难追 男子不忿 因债生恨 他抽刀杀害女友

桂林晚报 2013-08-15 20:55 大字

昨天,秀峰公安分局向媒体通报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将自己在网上认识的女友杀害,起因仅是一笔2000元的债务。

网友相见后要闪婚

李某今年41岁,辽宁人。

18岁时,李某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缓,因在狱中表现良好,他获得了减刑,于2010年12月刑满释放。

重获自由后,他在全国各地打工。工作间隙,李某喜欢上网聊天,在各地交了不少网友。今年6月,他来到桂林,通过QQ认识了阳朔女子莫艳(化名)。

莫艳今年33岁,离异多年,在阳朔一超市上班,一个人租住在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敦睦村。

据李某事后交代,他和莫艳相识后,双方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两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他向莫艳提出结婚,莫艳口头表示,愿意跟他回辽宁老家。今年7月初,莫艳打麻将输了钱,向李某借了2000元。李某虽然存款不多,但觉得反正两人要结婚了,就把钱借给了她,连借条也没写。

追债不成竟行凶

7月10日,李某向莫艳提出,他在桂林日子过得不算好,想带莫艳回辽宁老家发展。不料莫艳反悔,又不愿跟着李某去辽宁了。

对此,李某没有勉强,只是说希望莫艳把借他的2000元还来。

但李某事后交代称,莫艳根本不承认自己向他借了2000元,更别说还钱了。李某多次讨债未果,心存怨气。

7月14日晚上11点左右,李某和莫艳吃完夜宵回到出租房,再次向莫艳提起还钱的事,但莫艳还是不承认。李某恼羞成怒,从身上抽出一把刀,向莫艳的喉咙处刺去,导致莫艳当场死亡。

案发后,李某离开桂林,逃到了湖南省岳阳市。

警方在湖南抓获嫌犯

7月23日下午,出租房的房东发现莫艳的房间连续好几天了都没人出入,便前去查看。谁知还没开门,房东就闻到了屋内散发出来的阵阵恶臭,开门后,只见莫艳的尸体躺在地上,地上到处是血迹,莫艳的脖子上还有被利器所伤的痕迹。

接到报案后,秀峰公安分局第三责任区刑警大队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警方通过走访摸排,以及调查莫艳的活动轨迹,将李某确定为嫌疑人,并列为网上逃犯。

8月7日下午,李某出现在岳阳市一家网吧内,被当地警方抓获。

8月9日,岳阳警方将李某移交给桂林警方。当天,秀峰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李某刑拘。

记者梁剑通讯员王卉实习记者廖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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