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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获奖?原来信封里有陷阱

桂林晚报 2013-01-26 08:55 大字

日前,我收到一封信件。拆开一看,是一份获奖通知,称本人作品已荣获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银奖,作品是一篇本人曾在报纸上发表过的文章。来信称:“该作品将编入《中国青少年优秀作品选》,要求作者订书10册以上。订单、订费请在收信后15日内寄去,订费400-1000元不等,可自行选择,稿费及领奖事宜另行通知。”里面还有一张像模像样的宣传画报,很像那么一回事。

我身边的老师、同学见状,个个信以为真,纷纷前来祝贺。我也很高兴,飘飘然以为自己真的成了大作家。于是兴冲冲赶回家,赶紧向爸妈报喜,谁知妈妈满腹狐疑地说:“怎么可能呢,你从来都没有往这里投过稿,又怎么会评上这个奖呢?”爸爸也表示了怀疑:“管他呢,叫你寄钱你就别理他,给你寄稿费你就往兜里揣,准保没错。”

妈妈的满腹狐疑也让我不禁产生怀疑:他们是怎么知道我就读的学校的呢?应该是从报纸上看到的吧,因为我在报纸上发表过文章。不 过 , 邮 政 编 码 写 错 了 , 写 成 了“541000”,可我们穿山小学的邮政编码是“541004”呀,“541000”是我们桂林的邮政编码。我没寄过作品给他们,但他们却能知道我的学校,看来这些骗子,本事还真不小呀!尽管有点小失落,但我还是相信了爸妈的看法。

过了几天,爸爸去桂林日报社帮我领稿费,顺便把这封信也拿到报社问了小记者活动中心的老师。老师告诉爸爸说,这些都是骗子的把戏,目的就是骗钱,“等你把钱寄过去了,就什么音信也没有了。很多同学都收到了这样的信,已经有很多家长来问过了,千万不要上当。”

在这里,我想顺便提醒一下同学们,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天上掉馅饼”的事要仔细分辨,多问问周围的老师家长及亲友,好好琢磨琢磨,以免掉进骗子的“陷阱”里。

小记者、穿山小学08-5班陈虹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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