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腾房?强制清场! 龙胜一男子非法占用国有资产门面多年终被治

桂林晚报 2019-12-11 10:02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韦玲聂勇记者李杉)2017年,龙胜男子韦某胜被龙胜各族自治县粮食局诉至法庭,因为他长年占用该单位国有资产三间门面不归还。之后两年内,双方反复协调未成功。日前,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该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出动警力60余人,依法对被执行人韦某胜占用申请执行人龙胜粮食局的三间门面进行强制清场,顺利将三间门面移交给申请执行人。

龙胜马堤乡芙蓉村芙蓉粮站系龙胜粮食局国有资产。2007年粮食系统改制后,该单位将此处资产委托给粮食购销公司代管。2009年1月1日,粮食购销公司将其中三间门面交给其单位下岗职工韦某胜管理使用,租赁期限为三年,不收取租金,但要求韦某胜负责管理、维护好门面。

2012年1月1日合同到期后,粮食局要求收回门面,但韦某胜拒不返还。粮食局于2017年3月20日向龙胜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因韦某胜表示愿意协商解决,粮食局撤诉。但此后韦某胜一直没有协商的诚意,粮食局在多次主动要求协商未果后,于2018年6月再次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韦某胜返还占用的三间门面。

判决生效后,韦某胜仍继续占用门面拒不返还,粮食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胜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责令被执行人韦某胜自动履行生效判决,自行清理门面内的物品退出门面,但韦某胜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

2019年9月18日,龙胜法院在该处门面张贴限期迁出公告,责令韦某胜在10月6日前搬离门面内的物品,交出门面。公告期满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韦某胜,对其释法说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韦某胜仍明确表示不予退还门面。为维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龙胜法院决定对三间门面进行强制清场移交。

12月5日,龙胜法院执行法官和干警在执行现场多番劝解韦某胜及其家属,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慑于法律的威严,韦某胜及其家属终于主动配合法院进行清场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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