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创新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公正高效化解涉旅纠纷桂林首个旅游巡回法庭挂牌成立

桂林日报 2016-06-16 15:41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倩)6月15日上午,秀峰区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桂林市成立的首个旅游巡回法庭,也是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创新之举,为公正、及时、高效化解涉旅游纠纷,依法维护各方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旅游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了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旅游景区等游客相对集中区域派出法庭建设和巡回审判工作等意见。

近年来,桂林加快建设国际旅游胜地,全市旅游接待总人次逐年递增。而对涉旅纠纷的处理效率,也是检验一个旅游城市成熟度和机制完善的“试金石”。为了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和旅游主管部门职能作用,更好地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商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同意,由秀峰区人民法院在桂林市旅游服务质量投诉中心挂牌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处理旅游投诉纠纷。同时,由阳朔县、兴安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分别在当地旅游投诉处理部门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在其他县区将旅游纠纷纳入工商局与法院联合成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或“消费纠纷巡回法庭”予以解决。

桂林市旅游巡回法庭采取相对固定审判人员和合议庭负责处理旅游纠纷案件的工作模式。旅游巡回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坚持“能调则调、以调助判、方法多样、自愿为本”的原则和理念,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多元调解疏导化解纠纷,同时积极运用小额诉讼等程序规定,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及时化解旅游纠纷。在旅游纠纷处理方面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为主,审判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把好法律关。对旅游部门已经协调好的纠纷,与旅游巡回法庭进行“诉调对接”,以法院作出调解书的形式固定下来,保证调解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强制执行力。对于旅游部门无法调解解决的旅游纠纷、重大损害赔偿纠纷,则引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秀峰区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旅游巡回法庭的建立实现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模式,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法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将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及时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旅游纠纷处理的能力和效率,为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保驾护航。

新闻推荐

“坚强姐”需要更多关爱□ 风之声

连续几天来,广西“坚强姐”跪着去打工的组图占据着各大新闻网站的醒目位置,特别是她“做人要有骨气,不靠天不靠地,要靠自己挣生活”的自强自立精神,感动着无...

龙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龙胜各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