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工作迈入“微时代” ——桂林市检察机关利用新媒体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观察
本报记者 卢建宁 本报通讯员 蒋义红 邓型军
■核心提示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传统预防工作或预防对象接触度低,或过于宽泛,或手段陈旧,无形中减弱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效果。怎么样才能出新意?
桂林市检察机关开通运行了专门用于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咨询的微博、微信和QQ群,与网民以近距离、平视、对等的姿态进行人性化对话,进一步拓宽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渠道。
从源头上做到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是桂林市检察机关近年来的重要工作。那么,对桂林市检察院检察长林鼎立提出的“从源头上做到”,桂林市两级检察机关究竟如何开展工作呢?
手机“微预防”渐成时尚
“通过手机上的微信平台,可以直接向检察机关预约行贿档案查询,并及时了解检察工作动态,实在是太方便了。”一名网友在“桂林市检察微预防”上留下了这样一段话。
这名网友留言的“桂林市检察微预防”,是桂林市检察院8月份开通运行的官方微信平台。此前,该院已经相继推出了官方预防微博、预防QQ群。“两微一群”的开通运行,标志着该市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进入“微时代”,手机“微预防”开始成为桂林的预防方式之一。
“现在智能手机几乎人手一台,玩微信、聊QQ已是生活的一部分。于是我们把职务犯罪预防阵地也建到了手机上,把一些预防宣传资料传到微信相册里,很多网友在微信看到就会学习和咨询。”桂林市检察院预防局局长蒋杰初尝“微预防”甜头,对这一新的预防方式赞不绝口。
该微信平台主要以微动态、微分享、微案讯、微观点4个栏目为主要版块,设置了微关注、微预约、微图册等特色子栏目,通过文字、图片、语音和视频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发布检察预防动态,宣传预防职能,传播法治新闻,开展预防宣传等。此外,该平台还可以接受群众预约、法律咨询等服务。为保证微信公众平台的规范运行,该院专门制定了微博、微信管理办法,指定专人担任微信管理员,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及时处置网民各类诉求,切实做到全方位、零距离地实现与网友们的沟通互动。
在该市的基层检察院微博、微信也“遍地开花”。
“各位,请关注秀峰检务微博!”
“这还是我第一次对检察院的微博加关注呢。”
“检察院的微博里有什么?”
“检察院的微博会反映检务公开、职务犯罪预防、普法活动的新闻和动态,便于群众更及时更便捷了解检察院工作、关注法治进程,并参与评论提出意见,可以说检察院微博是大众普法的‘窗口\’和‘利器\’。”
“我也来扫一扫……”“我们以后可以微信给你们咨询法律问题了?”大家围着微博、微信纷纷向检察官提问,部分职工也纷纷拿出手机对准二维码进行扫描。
这是出现在7月21日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大型企业长海机械厂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中,检察官和职工的对话场景。该院通过“键对键”改变“面对面”的单一职务犯罪预防渠道,打造“键对键”预防沟通新模式,这与该院此前推出的“微信公众平台”和时间短、内容精、形式活的预防“微课堂”宣讲,一起构成了该院预防“微”平台,起到了既“接天线”又“接地气”的良好效果。
目前,龙胜各族自治县、阳朔县、荔浦县、七星区等9个检察院相继在腾讯、新浪等开通了微博、微信,把“法”的精神和当下流行“微”的元素结合起来,让法治思维悄悄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
QQ“漂流瓶”传递预防理念
“漂流瓶”是中世纪人们穿越广阔大海进行交流的手段之一,是一个富有浪漫色彩的物品,写下自己的话语放入瓶中,不知将会飘向何处。
随着网络的发展,各种网络版的“漂流瓶”也日渐增多,如百度漂流瓶吧,百度漂流瓶俱乐部,QQ漂流瓶等。网络版漂流瓶正是通过信息化,让人们体验到这一古老的交流方式,能够随机选择接收者,随时可以到达用户的邮箱里。
记者从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2012年开始就利用“漂流瓶”这一形式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让更多的人群从网络中接受到警示教育和情感启发。他们通过创建廉政教育“QQ”群,派专人负责职务犯罪预防网络“漂流瓶”发送工作,发送预防名言警句,传播预防知识,架起了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快线。
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官根据工作需要向网民“扔”出“传递瓶”“提问瓶”“定向瓶”等不同类型的“漂流瓶”。“传递瓶”传递职务犯罪预防的名言警句,传递廉政文化;“提问瓶”征询网民的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及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定向瓶”则针对较易发生职务犯罪的领域给予提醒和正面引导。网民也可以通过“漂流瓶”返回。咨询相关的法律问题,打破时间、场所和容纳人数的限制,让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轻轻松松走进千家万户,深入大众心中。
据统计,2012年以来,桂林市检察机关共在网络上发放职务犯罪预防名言警句等各种“漂流瓶”1.6万多个,回答网民问题320多个,收到网民建议40多条。
借助微博、微信这类新兴媒体手段,该市检察机关还建立起“微博预防、微信预防、QQ预防、短信预防”等立体化手机“微预防”模式,多层次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格局,大大提升了公职人员的自觉预防意识,为全市经济社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说案“微电影”抢占银屏
“一开始,对于一些医药代表的请客、送礼,我都很坚决给他们退回去,有的还给予严肃批评。”
“后来,跟一些医药代表熟了,就渐渐地放松了警惕,也收下了一些送礼,对于医药的质量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失足成千古恨,悔不当初啊……”
上述对白来自全州县检察院为该县卫生局拍摄的预防题材微电影《幸福是什么》。该片以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事例为蓝本,以预防职务犯罪为视角,讲述了某医院采购部主任曾经有一个幸福无比的家庭,因为经不起拜金主义思想和攀比思想的诱惑,由原来清正廉明采购到默许妻子接受医药代表的贿赂,逐渐沦陷为金钱和欲望的奴隶,最后被立案调查,失去了宝贵的工作和幸福的家庭。近期,该影片在该县电视台黄金时间播出,同时在全县各单位巡回进行播放。
近年来,该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惩防一体化。除了传统的联席会议制度、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外,他们还在预防职务犯罪载体上进行创新,把“廉”的文化与当下流行“微”的元素结合,借用微电影、微动漫等短小精悍、传播迅速、通俗易懂、覆盖面广的特点,将“反腐”这个严肃的命题用轻松愉快的形式表现出来。
该市检察机关还自导、自演和自行制作微电影、微动漫。有些影片结尾均有参演检察官拍摄感言,以身边人演身边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并感悟和体验清廉。
据悉,桂林市检察机关今年启动首届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创意大赛,目前已收到18部“微电影”。这些“微电影”时间长度均在6-10分钟,适宜在电视或网络以及其它公共媒介播放,通过小故事讲述大道理,清晰有效地传递出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的思想内涵,让广大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和教育。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制作了20余部廉政短片和50多张廉政海报。今年,我们结合各地的真实案例推出了‘微电影\’,主要是让职务犯罪预防动起来,走入寻常百姓家!”桂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秦艳介绍说。
该市检察机关通过当地电视台、户外大屏幕轮播“微电影”,并将其制作成光盘,免费发放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辖区内学校,供借阅观看,同时还借力微博、优酷、56等视频网站,上传这些“微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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