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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拔刀闹事 对民警拳脚相加“耍酒疯”把自己“耍进”班房

桂林晚报 2017-07-01 14:37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陆鑫通讯员李莹)6月19日晚,灵川县110报警服务台接到市民报警称,一男子酒后和一报刊亭老板发生冲突,冲动之下还拔出一把砍刀挥舞。民警赶到后,男子依旧耍“酒疯”,竟对民警拳脚相加,但最终还是被民警当街制服。昨天,该男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批捕,显然,他把这场“酒疯”闹大了。

闹事男子姓蒋,是灵川镇人,还是个“90后”。19日晚,蒋某星与朋友在灵川县龙头岭一山庄吃晚饭,席间他喝了一斤多白酒。当晚10点左右,蒋某星驾驶一辆桂C牌照小轿车到近10公里之外的灵川县八里街,准备在那里的娱乐场所消费。

当他开车到达八里街八里五路时,将车停放在一报刊亭门口,由此挡住了报刊亭经营。报刊亭经营者建议蒋某星将车停放到别处以免影响经营,却遭到蒋某星拒绝,双方因此争执起来。

争执过程中,蒋某星从其驾驶的车辆后备厢里拿出一把约40厘米长的砍刀。见状,报刊亭经营者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据八里街派出所民警回忆,他们抵达现场后,发现蒋某星有一股浓浓的酒气。而在处置过程中,蒋某星不但不配合,反而对民警和协警拳打脚踢,为避免蒋某星伤及路人,民警果断将其制服,并依法将其控制并带离。

而根据现场目击者的提示,民警还从蒋某星驾驶的小轿车后备厢里搜出了那把长砍刀。后来,经医院血液酒精测试,蒋某星当晚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46.38毫克。

经审讯,蒋某星对其暴力阻碍执法和酒驾行为供认不讳。之后,灵川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和危险驾驶罪对蒋某星立案侦查。昨天,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依法批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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