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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召开春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布置会要求强化管控 确保不发生严重空气污染

桂林日报 2016-01-26 17:58 大字

本报讯(记者文新军)1月25日上午,桂林市召开2016年春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布置会。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县区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管理,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导致严重的空气污染,让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健康的春节。

据悉,春节是桂林市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的高峰时节,也是桂林市空气质量最糟糕的时候。2014年及2015年春节期间,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桂林市两次出现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爆表的情况。

会议要求,各县区政府、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张贴通告、发放告知卡、悬挂条幅、设置展板(台)、宣传栏等方式,深入做好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到“五进五有”,即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酒店、进社区、进家庭”,“报纸电视有报道、网络有信息、街头有标语、手机有短信微信、家庭有公告”,告知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引导市民严格遵守禁限放规定。要进一步强化管控。各县区政府要对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进行彻底排查,组织、督促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设置禁放标识。组织划定可以燃放的区域和范围,并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安全、有序燃放。要做好社会面和居民小区禁限放工作,社区、居委会要组织相关人员担负守护和劝导职责,分区划段,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要启动治安志愿者工作机制,开展巡查工作;各社区、居委会要组织抽调专门力量,在燃放重点时段进行巡查;各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要加强禁放看护,对违反禁限放规定的,要立即予以制止,不听劝阻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桂林市烟花爆竹销售经营秩序,加强质量监督,严格市场准入。公安部门要结合春节期间治安巡逻防控工作,落实“一岗双责”,组织专门力量担负起禁限放烟花爆竹巡查管控职责,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环保部门要做好空气质量的监测,如遇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临时性禁止燃放措施。

彭代元出席会议。市直相关部门、6城区和灵川县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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