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法院网拍成交一宝马车
平南讯 6月16日,平南县人民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以15.6万元落槌,成功拍卖了一辆宝马牌汽车。
2014年4月1日,被告何某伟、陈某与原告某村镇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还款计划》,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4年4月1日起至2015年3月25日。借款当天,被告何某壮、余某、何某勇分别和原告签订《保证合同》,为被告何某伟、陈某的借款、利息、罚息、违约金向原告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经法院审理,被告何某伟、陈某尚欠原告借款本金1399706.74元及利息;被告何某壮、余某、何某勇对上述债务、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何某伟等5名被告共同支付律师费40000元给原告。
执行过程中,法院查询到陈某名下有一辆可供执行的宝马小轿车,法院依法查封并通过淘宝司法拍卖了该车。宝马牌汽车标的物起拍价为12.8万元,最后以15.6万元成交。
(陈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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