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收到此信息钱不一定到账
港南讯近日,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孙某。
2017年1月18日,孙某和姚某在一家手机店购买手机,姚某使用手机银行进行诈骗,孙某从而学得诈骗手法。
2017年3月7日,孙某和孙某国为了筹钱,孙某约一名手机卖家张某在港南区新塘镇某小学门口进行交易,谈好价格5700元后,孙某提出手机银行转账。
张某同意后,孙某先是在手机银行上输入对方收款账号,但是孙某故意输错一个数字,然后勾选了短信通知收款方。张某收到了某银行的转账短信,但钱没到账。张某以为网络延迟,过一会钱就能到账,就让孙某走了。第二天还未见钱到账,又联系不上孙某时,张某才知道上当受骗,于是报警。
2017年12月25日,孙某和同案犯孙某国到派出所自首。
据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在用手机银行App进行汇款操作时,付款方银行会将款项的汇出向收、付款双方发出短信提醒,提示发生转账。但如果收款方银行在审核后,发现银行账户信息错误,就会导致无法入账,从而将该笔款项返还给汇款人账户。此类短信会在短信末尾有“本短信不作为入账凭证”提示。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孙某伙同孙某国于2017年3月7日以假装购买手机为由,诈骗了受害人张某一台iPhone7plus手机,经鉴定,被骗手机价值为6270元。
港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孙某。
(石玉芳李欣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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