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责任 确保生产安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扫描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时研究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年初,市安委会制定下发了《2017年贵港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要点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认真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为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全市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5月12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学校防溺水工作视频会,对全市学校防溺水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再次强调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致家长一封信》等,并组织开展了全市防溺水工作现场演练,指导全市学校认真开展防溺水工作。今年3月,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市政、公路、安监、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深入城区和公路沿线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整治安全防护设施缺失、道路线型不良等隐患路段;进一步规范、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科学设立交通信号灯,及时增设限速、前方学校、人行横道、停止线、人行横道预告标线和振动减速标线,规范路口特别是公路上学校路口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对全市农村公路周边的446所学校进行整治,要求每所学校相关路段设置限速标志牌2个,注意儿童标志2个,学校路段减速慢行提示标志牌2个,单边减速振荡标线不少于5组,计划今年9月底全部完成。4月上旬,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再次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组织交通、安监、市政、教育、交警、公路部门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落实辖区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4月中旬,市应急办组织教育、安监、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开展了校园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有效推动了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对校车的规范管理,教育部门积极与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协同联动,积极开展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重点对校车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进行审查,坚决清退不符合要求的校车驾驶人,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车路线及道路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并登记备案。针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问题,4月上旬市政府组织市教育局、安监局、住建委、工商局、食药监局和消防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排查整治各项隐患和问题,规范学生校外午托机构管理。
三、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加强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交警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的长途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水泥罐车等客货运企业重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进行排查,督促企业和车辆所有人按期办理车辆年检、变更、注销业务,及时处理车辆违法信息,督促企业加强车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车辆一律禁止载客拉货营运,坚决制止“病车”上路行驶,共查处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043起,约谈企业150家次,驾驶人面对面教育1817人次。建立道路安全隐患联查联治工作机制,交警、安监、交通等部门加强客运班线密集、事故黑点、易发点、“白改黑”施工路段等缺乏安全提示、防护设施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及时进行整改。加强公路生命防护工程道路项目建设,今年自治区下达贵港市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共17条74.4公里,总投资1179万元,现已全部完成设计审批工作。
强化道路运输大检查。市交通运输部门出台了《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针对道路客运、危险品道路运输、在建交通工程等行业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共检查了在建公路建设工程项目16个次,发现隐患11项,完成整改11项;检查了道路运输企业67家,排查隐患54项。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大对各类交通非法营运、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定点监控和机动巡查相结合、早晚时间和上班下班相结合、日常监管和节假日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高铁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人民医院门口、南宁百货广场等重点区域的监控,加强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公安、交警、安监、市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道路运输车辆5000多辆次,累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36辆,强制拆除非法改装三轮车73辆。
深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和7座以上客运车辆严格落实“六个必查”制度。以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严查微型面包车、短途客车、低速货车超员载客、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组织开展了渡运安全月活动,共出动136车(船)次、600多人次,检查95处渡口,500多艘次渡船,做到全覆盖。市交通运输、海事、公安、安监、水利、水产畜牧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渡运安全月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召开了5次专题座谈会,提出下一步渡运安全工作要求。
四、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
非煤矿山方面:印发了《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督查矿山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龙头山、台泥、华润等重点矿山和地采矿山、坑探项目。
危险化学品方面: 印发了《贵港市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了罐区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范围覆盖市内所有的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15家。
烟花爆竹方面:印发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23家(次),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924个。
职业健康方面:印发了《2017年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方案》,组织检查组重点检查了贵钢、贵建、甘化、华润水泥(平南)、广西华洋矿源材料有限公司等52家企业。
建筑施工方面:重点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等进行了检查。
冶金等工贸行业方面:组织检查组检查了涉及冶金煤气、金属冶练、粉尘涉爆等企业37家。
人员密集场所方面:全市消防监督人员共出动5854人次,检查单位2757家。
五、切实做好高危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检查工作。全市通过复产验收合格并恢复生产企业176家,其中非煤矿山112家,危化品企业12家,建筑施工企业52家。复产过程安全平稳,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六、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对节假日、全国“两会”和汛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做好节日放假、停产复产的安全检修和保障工作,确保了重点时段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七、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织了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县市区及时整改。
八、切实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风险防控。制定下发了《贵港市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及管控办法》,各项整改工作基本落实并上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九、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启动监管信息平台二期建设,目前已初步制定建设计划。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
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准备。
落实领导带班制,及时上报突出事故信息。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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