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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港城镇原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塌方式”腐败案剖析

贵港日报 2017-06-14 11:16 大字
2015年7月上旬,公安机关对港北区港城镇党委书记庞雄伟执行逮捕。至此,港北区港城镇党委、政府班子中党委书记、镇长李杨、副书记植剑东和龙宛丰、镇长助理江燕进等人,在2014年至2015年间因涉嫌腐败问题相继被查处。这个一案多人、一人多罪的现象,在全市干群中激起不小的反响,值得深刻反思。

基本案情

1.庞雄伟在港北区港城镇任党委书记期间,伙同该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杨利用职务之便,合谋虚构施工合同骗取公款人民币30万元,其中庞雄伟个人分得14万元,李杨个人分得13万元,2015年11月,庞雄伟、李杨两人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该镇原党委副书记植剑东,2012年至2013年,利用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405.71万元;2013年至2014年,植剑东又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被拆迁户送给的好处费59万元。2015年12月,植剑东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开除党籍处分,被港北区人民法院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的判决。

3.该镇党委副书记龙宛丰,一是在任贵港港中心港区猫儿山作业区东山多用途泊位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构土地征收,骗取、侵吞征地补偿款人民币203899.12元;二是滥用职权,安排征地拆迁组副组长江某在其负责房屋拆迁项目中加大被拆迁的房屋的面积,致使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损失共计人民币536160.70元;三是玩忽职守,在任东山多用途泊位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组组长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认真审核房屋拆迁补偿表,审核通过房屋拆迁补偿表,致使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损失共计人民币367503.6元。2014年8月,龙宛丰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万元。

4该镇原镇长助理江燕进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征地补偿款779061元,受贿100000元,被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

案件剖析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需要、招商引资的力度加大、国家对扶贫领域的资金投入增多,各级党委政府承担的征地拆迁任务愈发繁重,这既是给予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机遇,也是给地方党政一把手在能力和政绩上一个表现机会。不可否认,近年来征地拆迁工作的成绩也成为了部分领导提拔重用的一个因素之一。但是,在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中,没有正确对待权力,没有正确理解为官之道,曲解了组织部门对党员干部提拔任用的标准和条件,认为这是名利双收的大好时机,在征地拆迁中不择手段、不惜违纪违法进行侵吞国家和群众的财产,以实现个人的私欲。

客观来讲,目前从中央到地方还没有制定有专门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土地和房屋的征拆工作,在执行中征地拆迁缺乏一套严格的操作程序,以及征地拆迁的监督在制度上还存在着漏洞和缺失,特别是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往往给少数私欲贪婪的领导干部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也是近年来征地拆迁工作腐败案件多发、高发领域的原因所在。

廉政提醒

港北区港城镇党政班子“塌方式”腐败案的发生令人震惊,更令人痛心,也给我们带来了警醒和启示:一、对当前征地拆迁领域的腐败问题要有清醒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关注征地拆迁领域工作的进程,提前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来的情况发生。二、要强化理想信念,真正在实际工作落实从严治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党性人格,完善监管制度,堵上监督机制的漏洞,不给腐败分子从中大肆骗取拆迁专项资金中饱私囊以可乘之机。三、规范工作程序,出台有针对性、管用的监管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一般违法失职人员除追究其行政责任同时辅之以必要的经济责任。(贵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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