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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乐为“孺子牛”——记“广西法院天平奖章”获得者柒彩春

贵港日报 2013-11-17 17:07 大字

潘梅清

1989年3月15日,22岁的柒彩春进入桂平市人民法院木乐法庭工作,开启了他24年的法官生涯。带着对基层群众的深厚感情,柒法官24年如一日,坚守在基层法庭,用他的爱心、耐心、诚心化解了一桩又一桩纠纷案件,今年6月荣获“广西法院天平奖章”。

擅做“补缝工”使破镜重圆

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接触最多的就是老百姓的家长里短,因鸡毛蒜皮绿豆大的小事吵翻了跑来起诉,夫妻俩感情不和了跑来起诉,父母和子女发生矛盾了跑来起诉。柒彩春擅长调解家庭纠纷案件,每接到一个家庭纠纷的案子,他做的就是努力让他们破镜重圆。

石咀镇龙某和妻子李某已经年过6旬,龙某却到法院起诉要离婚。在到龙某家中拉家常后,柒法官发现这个家庭的成员都伤痕累累,不单龙某夫妇感情破裂,龙某的儿子也不认自己的母亲。经过做思想工作,龙某夫妇俩的感情无法挽回,两人都愿意好聚好散,调解结案,并将共有的房子归儿子所有。然而,龙某的儿子不愿意认自己的母亲,拒绝母亲离婚后继续住在房子里。如果不化解龙某儿子对母亲的成见,李某的晚年就居无定所。

柒法官邀请龙某儿子到自己家里来做客,向其讲述作为一个父亲和一个儿子的经历和感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好好珍惜自己健在的母亲,感受天伦之乐。龙某儿子深深被触动,在柒法官的帮助下,在母亲生日的那天为母亲买了一套衣服,母子俩抱头痛哭重拾母子情。离婚后,李某一直和儿子生活在一起,欢度晚年。

2013年,在柒法官审理的案件中,家庭纠纷案件占到了67%,调解结案的占六成。

会做“和事佬”化力气为祥和

对基层法官来说,最头疼的就是群体性纠纷案件。“柒法官很会做和事佬,总是能让原本针锋相对的双方握手言和。”木乐镇街委会主任周学清说,柒法官总是能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想问题,很公正,大家都喜欢听他的。

2012年9月,木乐镇某村16队、19队的村民集体搬泥堵路,承包该村山地种林木的江某无法将林木运出,双方僵持不下,随时有激发群体性事件的危险。该村16队、19队的村民近100户1000多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接到这个案子后,柒法官知道又是一个棘手的案子,要更加认真谨慎地处理。原来,2006年6月,江某与生产队的某村民(当时代表全村村民)签订了林业用地承包合同书,承包价为每亩每年22元。在合同实际履行了6年之后,两个生产队的村民提出合同无效,要求江某退还山地,并堵路不允许其运输林木出村。

在了解到江某希望继续承包这些山地种植林木后,柒法官每天穿梭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为双方算“经济账”,促使他们从中找到利益平衡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重新签订新的合同,承包商提高了承包价,村民主动为承包商清通了道路,矛盾激化的双方变成了合作共赢的伙伴。

24年来,柒法官走遍了桂平的26个乡镇。他公正、诚信、亲民的作风得到了村民的信赖,村民亲切称他“柒哥”。

喜做“老黄牛”默默耕耘不求回报

现在,柒法官担任木乐法庭的负责人,工作非常忙碌。为确保村民的案子能早日结案,他总是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今年“十一”长假期间,他每天都在自己的办公桌前埋头撰写判决书。工作闲暇之余,柒法官还常常拎上一两袋水果,到已经结案的当事人家中回访,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一年365天,柒法官的生活都围着当事人转,在忙忙碌碌中默默耕耘,潜心办案。

24年来,在村民家中、在院落里、在田间地头、在树荫下,柒法官谈笑中定纷止争,消仇化恶,审理了2000多件案件,全部做到零投诉、零上访,其中,2013年1~10月审结96件案子,无改判无重审,服判息诉率达95%,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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