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未“捞”出先入班房
桂平讯 利用他人救人心切的心理,大肆吹嘘和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关系熟稔,能够将在押嫌犯无罪释放,从而诈骗他人钱财。2月28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4年4个月。
2010年期间,在桂平市从事个体生意的薛某经人介绍结识了何某,在交谈中得知何某的丈夫因涉嫌盗窃罪被关押在桂平市看守所,并了解到何某正在四处托人想把丈夫“弄”出来。薛某认为这是一条生财之道,遂向何某杜撰几个姓名,谎称自己认识贵港市检察院、法院的领导,来往密切,可以把何某的丈夫从看守所里“捞”出来。何某救夫心切,信以为真,请求薛某帮忙“捞人”。薛某则借口需要钱作活动经费为由,于2010年8月至2011年2月期间,先后4次骗取了何某人民币合计11万元。所得钱财,薛某用于吃喝玩乐、归还个人债务,庭审后退出4万元。
(周小滟 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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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桂平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