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个县(区)10年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数据显示 广西农村环境卫生持续改善
■2021年我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97.63%,较2011年的61.07%提高36.56个百分点
■580个行政村有专职保洁员的占82.59%,平均每村有6个专职保洁员
■我区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比例大幅下降,从2011年的66.03%下降到2021年的1.03%
■生活污水的排放明显改观,580个行政村中,明沟排放、暗沟排放和管道排放均占三成左右
■580个行政村饮用集中式供水人口占近七成,较2011年提高近20%
本报南宁讯(记者/吕欣实习生/朱雪纯)记者近日从健康广西行动推进委员会获悉,通过对农村环境健康危害因素开展连续10年的监测工作,结果显示,我区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得到逐步改善,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逐年提高,垃圾定点收集和处理率逐年提高,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率显著下降,“四害”密度同时得到有效控制,“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对疾病预防控制有显著意义。
我区自2011年起在全区29个县(区)、145个乡镇、580个行政村开展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对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厕所与粪便无害化状况、农村学校环境卫生状况以及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情况等建立了监测信息库。
29个县(区)580个行政村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持续提高,2021年我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97.63%,较2011年的61.07%提高36.56个百分点,其中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94.15%,较2011年提高37.04个百分点。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能力显著提高,580个行政村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占80%,较2011年提高60个百分点;开展过环境卫生相关宣传教育的占85%,较2011年提高65.34个百分点;有专职保洁员的行政村占82.59%,平均每村有6个专职保洁员。
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对580个行政村调查显示,我区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比例大幅下降,从2011年的66.03%,下降到2021年的1.03%;统一收集比例则大幅上升,从2011年的4.66%,提高到2021年的51.04%。生活污水的排放明显改观,580个行政村中,明沟排放、暗沟排放和管道排放均占三成左右。
集中式供水覆盖人口有所提高,580个行政村饮用集中式供水人口占近七成,较2011年提高近20%。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对580个行政村的2900户农户进行调查,厨房内发现鼠迹和苍蝇均较2011年降低29个百分点。卫生村和各种新农村创建初见成效。2021年调查的580个行政村中,省级卫生村占4.66%,市级卫生村占13.45%,新农村建设村占26.9%,美丽乡村建设村占49.48%,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村占41.03%,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显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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