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管查处首例未经房主同意发布房源信息的案件 违规发布售房 房产中介被罚万元
涉及违规发布的房源信息
记者 张捷 实习生 袁凡卜
晚报讯 乱张贴小广告被查处的情况屡见不鲜,但因未经授权发布的售房广告被处罚,尚属罕见。昨天,记者从城中区城管部门获悉,近日,执法人员巡查至文兴路时发现,一家房产中介未经房主同意,违规发布两条房源信息,城管部门对该中介机构处罚1万元。这是城管部门查处此类违规情况的首例案件,进一步净化二手房交易市场。
据了解,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柳州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等文件精神,从2017年起,市住建委将城乡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共235项移交到了市城管执法部门,涉及建筑、房地产和市政公用三大类。
7月16日上午,城中区城管执法人员巡查至文兴路广西柳州正心房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正心房产公司)发现,门面外墙上张贴一则手写的售房广告,上面发布有6条房源信息。城管执法人员对这一情况进行拍照、摄录取证。经检查,正心房产公司发布的房源信息,有4条与房主签订了售房委托书,有两条未经房主授权。
执法人员表示,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违反此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鉴于该中介机构违规情节轻微,其负责人主动整改并接受调查处理,城管部门对其处罚1万元。昨天,记者联系该中介机构负责人石先生,他表示,此前并未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经过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今后将依法发布售房等相关信息。
针对二手房交易市场出现的出售抵押房产、一房多卖等乱象,城中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刘挺表示,城管部门将按照住建部倡导的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城市管理问题。面对二手房交易市场出现的乱象,执法人员从源头把关,避免消费者因购房信息不实而上当受骗。下一步执法人员还将主动作为、服务先行、执法严查,为市民群众优化消费及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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