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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 优惠与风险同在

西江都市报 2017-03-15 15:15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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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用消费的出现和电子消费方式的便捷化,“预付式消费”逐渐增多,并成为服务领域的新兴消费形式。而这种预付式消费的“热”,却常常伴随着一个“险”字,商家擅自中止服务,甚至“卷款走人”的事件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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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谢韵

“充值100元送20元”、“充值300元可享受八折优惠”这样的广告标语,相信许多市民并不陌生,不少消费者也乐意接受这种具有优惠性质的预付式消费。渐渐地,市民身上各种会员卡、充值卡便多了起来,风险也随之而来。

案例: 预付充值难保障长期优惠

家住大中路的市民梁女士,去年曾就预付式消费纠纷,向梧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位于文澜路的一家餐饮店。“我在2014年向锅锅香酒家购买了一张VIP卡,购卡时花去了1000元。”梁女士说,在两年多的时间内,她仅用了200多元。

不久后,锅锅香酒家更名为“都市人家休闲餐厅”,该餐厅工作人员表示,锅锅香酒家的VIP卡可更换为都市人家休闲餐厅的VIP卡,卡中余额也可转到新卡。事实上,梁女士VIP卡中剩余的钱却未能转到新的VIP卡中,原因竟然是“其卡中余额数额较大,不予更换”。梁女士本以为充值VIP卡后享受的是长期优惠,却没想到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不仅优惠没享受到,还受了一肚子气。

无独有偶,在私人企业就职的肖小姐也有类似遭遇。她告诉记者,她于2015年曾在新兴一路交通幼儿园附近一家理发店办了一张600元的会员卡,“当时觉得该店的服务好,而且办卡消费也有优惠,所以就办了卡”。因工作繁忙,肖小姐一直没有时间去该理发店消费。2016年6月,打算外出旅游的肖小姐到该理发店消费,却发现该理发店不仅服务质量下降,工作人员也少了很多。“会不会是准备要关门大吉了……”感觉不妙的肖小姐只好约上朋友一起,在一个月内将自己会员卡里的余额消费完了。

近期发生在梧州市的格林童话儿童摄影馆“停业整顿”一事,更是将预付式消费中所存在的风险曝露于公众面前。据梧州市工商部门统计,如今已经有近800名消费者对该摄影馆进行消费投诉,涉及金额40多万元,其中约七成的消费者交付了预付金但尚未拍摄。

消费者: 充值办卡凭经验或朋友介绍

对于时下较为盛行的预付式消费,许多市民坦言,充值办卡与否,一方面凭个人消费经验来判断,另一方面则通过亲戚朋友介绍。

一个月前,今年33岁的市民蒙女士在位于奥奇丽路的一家名为“型show”的美发美容美甲连锁店办了一张500元的会员卡。蒙女士说,她清楚知道办这种会员卡的风险,所以自己一般都会在短时间内用完卡里的金额。“基本上每次我都是因为要做头发造型才会办卡。”蒙阿姨表示,做一次头发的造型大概三四百元,这样一来,卡中余额最多仅剩100多元,自己能很快就能将卡里的余额用完,所以不会有太大风险。

家住华洋花园的市民杨先生的“办卡经验”与蒙女士颇为相似。因为自己家中羊绒、羽绒衣服比较多,经常要拿去干洗,所以今年春节前,杨先生在特曼依干洗店办了一张200元的会员卡。杨先生表示,在这家店办卡主要是看中店铺经营时间久,且经营状况稳定。“但只敢充值一两百元,还是会担心遇到店主卷款走人的情况”。

商家: 促销之余 也利于资金周转

那么,商家又是如何看待预付式消费的呢?

格林童话儿童摄影馆经营者林女士坦言,作为商家,自己肯定是想通过各种活动招揽顾客,预付式消费无疑是营销的一种好办法。此外,摄影师为顾客安排摄影,需要为其预留时间,如果消费者不先交预付金,最终没来消费,而摄影工作室又为顾客腾出了时间和场地,其他的工作难以开展的同时,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宝力莱健身会所的负责人成国湖则表示,对于健身行业而言,预付式消费除了是一种经营手段外,也是行业的实际需要。他表示,健身会所这一类的服务行业,消费者的坚持是最重要的。“我们也尝试过推广比较优惠的次卡服务,每次只要20元,但因为消费者没有养成长期锻炼的习惯,来健身的次数自然也就不多。但如果办了会员卡,消费者往往会有一种‘既然花了钱,为什么不来\’的心态,所以会经常来。”此外,成国湖坦言,由于会所的健身设备、场地等的投入都不小,因而让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能够一定程度缓解资金周转的压力。

律师:预付消费前需多留心眼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2年,商务部便制定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了资金存管制度,即收取预付款的企业需在银行存放一定比例的资金,该笔资金不能随意调用。然而,该办法规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的企业,仅限于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等三类企业。对于普通的个体工商户等,并没有明确要求。

梧州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市场准入方面,工商部门会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等进行审查。但为顾客办理会员卡等服务,属于主体经营者的自主行为,因此工商部门只能加强监督指导,并对消费者做好消费引导。

“预付式消费,其实是经营者以自己的诚信作为担保进行的融资行为,且服务有一定的滞后性。”广西东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彦表示,在目前诚信系统并不完善的情况下,这种消费方式会使经营者集中地获取权利,加之部分经营者服务观念不强、诚信意识缺失,极易产生消费纠纷。

刘彦表示,对于预付式消费,消费者首先要衡量自己是否长期需要该项服务。此外,关于经营者是否具备营业执照、经营状况如何等问题,消费者都要有所了解。在交付钱款前,消费者应把所有条件都提在前面,如自己付款购买的服务范围,商家未能如约兑现服务如何解决,退卡手续、条件等,同时要签订相关合同和协议。万一出现消费纠纷,这些就是有力的证据。若商家的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则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建议:建立保证金制度予以约束

如今,不少市民身上都会有几张预付式的打折卡和优惠卡,除了优惠,大家更关心如何规避其中的消费风险。

市民黄小姐认为,针对预付式消费,可建立相应保证金体系。“像淘宝网的保证金,在商家开店铺的时候自动存入淘宝账户。一旦产生纠纷,则用保证金先行赔付买家,确保消费者的权益。”黄小姐说。

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的罗滨也赞同建立保证金制度。他表示,如今农民工的工资已经建立了保证金制度。工程开工之前,建设单位需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工资专项资金。有关部门可考虑参照这个模式,建立相关保证金制度,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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