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年下午在梧州
受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6年8月16日下午3:30在梧州市西江路鸳江丽港6号楼标准拍卖厅,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卖方式,按现状公开拍卖如下标的: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西路1号3幢房屋,整体参考价1006.09万元(注明用途:(2016)梧法拍字第82号的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7日内付清全部款项,标的成交后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展示时间、地点:2016年7月28日-8月14日,标的所在地。竞买人应于2016年8月15日下午5时(以款到账为准)前以本人身份将保证金转入法院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0314001040002767,开户行:农行梧州分行金祥分理处。)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委托法院开具收据及确认竞买资格,并到本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与缴款人名称须一致。有关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办理竞买手续参加拍卖会,视为弃权。拍卖信息可到本公司或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以及“联拍网”(www.lp113.com)详细查询。
联系地址:玉林市一环北路89号
联系电话:0775-2820026 13307850099
法院监督电话:0774-2813762
广西玉林市佳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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