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生可申请复核成绩
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参加2016年高考的考生可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仅受理考生本人对普通高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理科综合及文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复核要求,允许考生申请成绩复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相关信息是否正确;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
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时间为6月23日、24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填写《广西2016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gxeea.cn)普通高考的政策文件、公告栏目中下载。考生持高考准考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所在中学申请成绩复核,递交《广西2016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由学校汇总后报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再由县、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汇总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成绩复核结果将在6月28日左右反馈给考生所在中学。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于7月1日前携身份证、准考证在工作时间内到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请仲裁,逾期不再受理。
(记者唐雪萍通讯员胡榆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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