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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购买游戏账号被骗 男子曝光卖家个人信息维权

玉林晚报 2016-05-24 08:12 大字

近日,有网友在某网络平台发帖称,其通过网络购买的一个游戏账号,被人恶意找回,导致损失,称已查到对方为本市某中学一学生,并将其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随帖公布,让网友帮忙查找更多线索。然而律师认为,网友此举涉嫌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虚拟财产纠纷可要求网络平台配合取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卖方:非恶意找回,因买主未及时锁定

该网帖大致内容为,该网友通过某游戏网站,花费500余元钱购买一个在线游戏账号,购买后,账号被出售者恶意找回,协商未果,网友查到出售者为某中学一名在校学生,并将对方的姓名、详细住址、电话、身份证号、教育背景等信息,在本地多个知名网站、该校论坛公布,希望借助更多力量向该学生讨回购买款。

记者联系上被公布信息的学生小彭。据小彭称,他与发帖者于今年3月通过某网站平台交易一个游戏账号,账号是其于2012年建立,至卖出前其已在此花费8000余元,账号非常值钱。因高中课业紧张,及对此游戏不再着迷,小彭通过某网站交易平台,将账号以500元的价格卖与发帖者。随后,小彭将注册账号时所用的身份证信息发与对方,并要求对方尽快锁定新信息,但对方迟迟未锁定。

交易一个月后,账号两次被盗。第一次账号被盗时,小彭配合对方将账号找回。没多久,账号又一次被盗,而此时小彭正在学校考试,对方无法联系小彭,怀疑他恶意找回账号,不愿相信他的解释。

账号第二次被盗后,小彭也无法找回,对方要求他全额退款。但小彭认为,账号不在自己手上,且已将身份证等申请账号时的详细信息发与发帖者,即使将来账号能找回,对方仍可通过信息将账号拿走,小彭不愿全额退款。小彭与对方协商未果,对方忽然将其私人信息公布。

信息公布后,各种骚扰电话对小彭的生活造成困扰。小彭最终愿意给对方退款,希望对方能删除所发的帖子,但由于是在校学生,生活费用有限,无法立即凑足钱款,希望对方有所让步。

买方:账号存在二次交易行为,怀疑被骗

5月19日晚,记者与发帖者吕先生取得联系,吕先生对事情的描述显得颇为简单。他称,其3月初在小彭处购买账号,最近被找回无法登录,他通过网站找回记录,发现该账号存在二次交易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卖给吕先生前,该账号已经被出售过一次。吕先生认为自己被骗,要求对方将扣除平台手续费后的450元退回。小彭答应退款,但没有明确答复退款时间,又称拿不出这么多钱。吕先生认为小彭是在敷衍,双方协商未果。于是,将小彭注册信息时登记的身份证号,及在网络上能查到的信息公布网上。

吕先生称,考虑到对方是学校学生,希望能找到其家长拿回这笔钱款。目前,游戏账号已经被他找回并锁定,他可以将还款时间延长数日,但还款数额不能少。记者提及帖子中公布的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是否可删除或隐去部分时,吕先生表示,他需要看到小彭解决事情的诚意,才会考虑。

律师:虚拟财产纠纷切勿错误维权

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维权乏力时,采取公布对方详细个人信息维权,此举似乎不妥,又充满无奈。广西桂金剑律师事务所曾小明律师认为,不建议通过曝光信息等方式错误维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公民许可,公开他人姓名、肖像、住址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未经他人许可,随意公开其个人信息,这种行为有可能侵犯欠债人的名誉权。一旦构成侵权,欠债人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更甚者侵权人还可能因此面临拘役及刑罚。

因网络虚拟财产,在我国尚属于新鲜事物,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相对滞后,尚无确切立法。公民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网络虚拟财产应属于无形资产的一种,从法律对财产的定义来看,虚拟财产也应得到保护。

如果因虚拟财产产生纠纷,可根据《民法通则》及《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权,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等正当方式,讨回钱款,也可要求网络平台配合取证,通过法律途径合法维权。

(记者欧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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