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区村民助力“美丽广西”
本报讯 4月18日早上8点不到,平阳镇陈屋村的陈老伯就专程来到村委,缴纳了3元钱的保洁费用。虽然3元钱是小数目,但在村委工作人员眼里,这却是村民对自己工作的莫大支持和鼓励,他们感觉肩上的担子也更重了,暗下决心一定要把村里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好,给村民营造一个整洁美丽的生活环境。
截至目前,银海区所有村屯已经实行保洁制度,共有农村保洁员(村聘请)340人,月平均工资为649元。保洁员月工资的最高是银滩镇,所有自然村保洁员月工资都约1500元。银滩镇、平阳镇、侨港镇3个镇的所有自然村及福成镇部分自然村的村民自觉缴纳了村屯保洁费,特别是平阳镇,率先在全市实现了村屯保洁费收取。
自“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开展以来,该区严格落实责任,凝聚各方合力,加强督查考核,不断强化细化“宣传发动、增加设施、充实人员、以点带面、村民自治、责任包干、村企结对、长效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充分调动农村群众参与建设“生态乡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加大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参与意识;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处理能力;通过完善问责制度,实现乡村建设督查常态化;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在具体工作上,不换思路、不调频道、不减力度,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广泛宣传乡村建设活动成果,充分激发农民参与清洁乡村活动的热情,提高村民的村庄保洁意识,促使广大农民自觉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培养良好生活习惯,自觉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来,形成共同建设美丽家园的良好局面。同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全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驻村干部的力量,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协调,带领群众掀起乡村建设活动的高潮,进一步推进“美丽银海”乡村建设工作,努力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的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和幸福乡村四个阶段的发展任务。 (庞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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