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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给孕妇售卖“换子汤”草药

玉林晚报 2016-04-21 08:44 大字

“一碗药汤,连续吃一段时间,就能将肚里宝宝的性别由女转男”,迷信汤药换子,在我们身边真实存在,尤其是中老年群体。对贩卖“换子汤”草药的,律师说,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的,即构成犯罪。

女子为避婆媳矛盾喝“换子汤”

事件主角是小蒙(化名)的亲姐姐,姐姐嫁入一个五口之家,公婆有3个儿子,孙辈都是女儿,两老一直想要个孙子。去年底,姐姐再度怀孕,成了全家人的重点保护对象,公婆两老搬到她家照顾饮食起居。

今年2月,小蒙到姐姐家做客,进门闻到一股浓重的草药味,小蒙得知,这是亲家特意为姐姐准备的“换子汤”,据说只要按照药方,将草药与鸡、鱼等食物炖煮,让孕妇连续吃上一段时间,就能将肚里的宝宝从女孩变成男孩。姐姐婆家购买来的这副汤药,没有药单,由售卖者先行配好中草药,成套出售,供购买者直接搭配食材蒸煮。

姐姐坦言,因不想产生婆媳矛盾,只好顺着婆婆的意思,硬着头皮喝“换子汤”,目前身体没有察觉异常。因担心姐姐吃出问题,小蒙咨询了市内某医院妇产科刘医生,刘医生认为民间有些中药生子的“秘方”,不排除存在有害物质,不建议孕妇在备、怀孕期间服用。受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勿轻信“换子”“转胎”的传言,孕妇孕期更别轻易尝试纯中药“偏方”,乱用药物不但不能保证生子,还易导致胎儿产生各种畸形。

律师: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的,即构成犯罪

贩卖这类中药“换子汤”的行为,是否属于“销售假药”?法律对这类行为有怎样的约束?广西桂金剑律师事务所曾小明律师解答:贩卖这类药物,一般归类于“销售假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该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所以贩卖假药的,以销售假药罪论处。另外,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记者欧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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