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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一卡通 方便你我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医疗与生育保险政策完善、社保一卡通相关知识解读

北部湾晨报 2016-01-27 02:41 大字

晨报记者 何京

异地就医难、报销跑断腿、费用垫付多等种种医保“报销”难题,一直以来困扰着参保人员。2015年以来,钦州市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就医“一卡通”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据介绍,截至2015年底,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超过45万人,异地就医结算8160人次,结算金额5511万元。

近日,晨报记者就社会保障卡就医“一卡通”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医疗、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变动问题,专门采访了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相关负责人。

记者:据悉,自治区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完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中的参保缴费有哪些改动?

市社保局:按照原来北部湾经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职工医保政策的缴费档次有“统账结合”“单建统筹基金”和“住院医疗保险”3个档次,《通知》明确,今后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参加“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不再设定“单建统筹基金”和“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档次。

原“单建统筹基金”参保缴费档次是指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参加“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选择只按5.6%比例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特殊检查、门诊特殊治疗和住院医疗待遇的一种医疗保险参保方式。原“住院医疗保险”是指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参加“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或单建统筹基金有困难,选择只按5%比例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一种医疗保险参保方式。

记者:对已参保的用人单位或个人,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工作岗位时,如果不足缴费年限,如何清算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市社保局:(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的个人(包括职工医保制度建立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和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其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工作岗位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25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一次性补缴不足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个人缴费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代扣代缴。

(2)具有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的个人(包括职工医保制度建立前成立的用人单位具有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的人员和关闭破产企业、改制企业下岗失业具有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的人员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工作岗位时,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一次性补缴不足实际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个人缴费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其他不足缴费年限只需补缴应由用人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用补缴。

记者:自治区人社厅同步下发了《关于补充明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原《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中没有对难产进行界定的空缺,《通知》里如何界定难产?诊治妊娠、分娩等产科并发症医疗费用支付问题有哪些改动?

市社保局:《通知》明确,难产一般是指因产力、产道、胎儿及精神因素异常,造成分娩进程受到阻碍,需要借助产钳助产、胎吸或剖宫产等结束分娩的情形。

《通知》下发后,停止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同城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三项“参保职工妊娠分娩时发生并发症的,其医疗费地域桂人社发20147号附件(生育保险待遇项目支付标准表)中医疗费支付标准的,按标准支付;高于医疗费支付标准的,先按标准支付后,余下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的规定。

属于规定的产科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按病种付费,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比例(设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属于规定的产科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病种付费条件不具备的,可以按以下方式结算: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比例(不设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计算,符合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低于规定支付标准的,按支付标准支付;高于支付标准的,全额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记者:除此以外,还有哪些便民利好消息?

市社保局:2016年以前,钦州市在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费缴纳方面,没有用人单位的其他参保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用人单位的退休人员),年度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费由个人在每年1月份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从2016年开始,对在规定办理大额医疗费用统筹等缴费时间应缴未缴的分散居住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直接从其个人账户中扣缴,统一参加大额医疗费用统筹等。

记者:除了用于看病、买药结账,社会保障卡还具有哪些主要功能?

市社保局:社会保障卡主要具有六大功能:一是身份凭证。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参保登记、工伤认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社保服务、人才服务的主要电子身份凭证。

二是信息记录。在社会保障卡内或相关后台系统记录个人基本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键业务信息,形成电子形式的证件副本。

三是自助查询。通过社会保障卡在自助服务一体机或其他服务渠道连接后台系统,方便持卡人查询个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信息及办理相关业务。

四是就医结算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本地和跨地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支持挂号、诊疗、妊娠登记、住院登记、购药等就医过程的信息服务,实现就医一卡通。

五是缴费和领取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实现各类缴费和待遇领取。包括个人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人事人才考试缴费,各项社会保险定期待遇和一次性待遇领取、报销费用领取、就业扶持政策补贴资金领取、重点行业(企业)农民工工资领取等。

六是金融支付功能。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办理存取款、转账、代收代付等业务,使用范围限定在中国境内。

记者:没有新卡目前如何就医购药?什么时候才能领取到新卡?

市社保局:原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卡在统筹地区内仍可正常使用,确需异地住院的仍按统筹地区原有规定办理。由于参保人员人数众多,制发卡工作量较大,将新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放到每一位参保人员手中需要一定的时间,敬请广大参保人员耐心等候。

记者:领取新的社会保障卡后,如何激活使用?原来医保卡的个人账户余额会转移到新卡吗?

市社保局:参保人员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合作金融机构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业务,社保功能激活业务批量的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到社保经办机构激活,个人由本人持社会保障卡到经办机构激活。原医疗保险卡同时作废,原医保账户中的可用余额自动转移至新社会保障卡。

记者:“一卡通”异地就医结算如何办理?参保人享受的医保待遇、报销比例等是参照什么标准执行?

市社保局:异地门诊及购药:参保人员可直接持社会

保障卡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及异地定点零

售药店直接刷卡结算。

异地住院:参保人员需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

异地备案手续,凭社会保障卡和参保地社保局

出具的异地就医凭证,到所选定的异地定点医

疗机构直接结算;因出差、旅游等突发疾病需在

异地住院的,持卡人须在办理入院手续后3个

工作日内向参保地社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就医

费用也可直接结算。

实现“一卡通”后,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基本不变,异地就医医保待遇、报销比例等按照

参保地政策及标准执行。

记者:新的社会保障卡是怎么办理和发放

的?

市社保局:现持有旧医保IC卡的参保人员,不

需要个人办理申领手续,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会分

批免费为参保人直接制卡,卡制作好以后,我们将

委托银行进行发放。对于新参保的人员,按要求提

供个人材料、照片后,我们会尽快制发。

记者:有群众遇到因为系统不能联通造成异地不能结算的情况,有关部门将如何解决?

市社保局:异地结算有几个基本条件,一是参保人持有社会保障卡且卡状态正常,二是参保地、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网络系统正常,三是如果是异地住院,必须在参保地进行备案登记。如果以上三个条件都满足了,应该都能正常结算。对于一些特殊的情况,我们会根据反馈的问题进行解决。

记者:目前“一卡通”的账户查询功能只在部分地市实现了网上查询,有没有一个统一的网络平台供全区持卡人随时随地进行自助查询?

市社保局:目前,钦州市参保人员可通过手机APP广西人社12333查询参保人员相关社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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