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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黑名单可百度搜索

玉林晚报 2015-12-09 15:30 大字

12月2日,北流法院通报,为惩治失信“老赖”,督促自觉履行义务,法院将以信用报告的方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参考,而“老赖”黑名单都可通过百度进行搜索查询。

从2014年12月22日至今年11月,北流法院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上通报案件752件,发布失信人名单共1273人次,其中涉及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290个,自然人1085个,涉案标的1378万元。公布失信名单后,自动履行了72件,涉案标的78.45万元。

工人索赔无果,涉事单位被列入黑名单生意受阻

2011年9月6日,梁某受刘某祥、李某春聘请到新圩农贸市场工地从事基建工作。2011年10月9日下午,梁某在工作台上捣制独立柱时跌下受伤,被送医院住院治疗。经司法鉴定,梁某构成十级伤残。

案经北流法院判决,刘某祥、李某春作为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共同赔偿梁某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91887.88元。广西某建筑公司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刘某祥、李某春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存在过错,依法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事后,某建筑公司一直久拖不给赔偿款。

2014年9月24日,梁某向北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确定的义务,且多次无法联系,依照规定,北流法院在失信系统上发布了失信名单。黑名单发布不久,广西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联系法院并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还清申请人的赔偿款,请求尽快将公司的名字从黑名单中撤销。

原来,失信黑名单公布后不久,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现,很多原来生意上的伙伴都不愿意再合作,登门拜访多次吃了闭门羹,在贷款、招工等方面也受到了影响。见此情况,公司不得不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拒还借款,3名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贷款受限

何某琼与李某兰、陈某萍、罗某俊3人产生借款合同纠纷,案经北流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李某兰需偿还25.9万元给何某琼,陈某萍、罗某俊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判决后,何某琼一直没有如愿收回借款。

今年7月20日,法院对何某琼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进行了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风险告知书,督促被执行人早日自觉履行义务。期间,被执行人对此并没有理会,也没有做出还款计划。依照规定,法院将李某兰、陈某萍、罗某俊3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年10月18日,被执行人罗某俊、陈某萍等人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偿还欠申请人何某琼的债务,希望尽快结案撤销黑名单。

据了解,被执行人都是生意人,需要向银行贷款进行资金周转。3名被执行人被列入黑名单后,数家银行对他们的贷款申请都给予了回绝,被执行人这时才真正感受到黑名单惩戒带来的不便,后悔没按时清偿债款。

2万元借款没还,连机票也买不了

“我在机场购票,工作人员告知我的身份证不能购买机票,现在我想主动还款。”被执行人李先生急匆匆地向办案法官打去电话,希望法官想办法帮其撤销失信黑名单,以便尽快买到飞机票。

李先生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总共欠款2.53万元。事后经过法院执行,法院已从李先生账户上强制划款5000多元,尚有2万余元没还清。李先生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无奈之下,法院将其纳入了最高法院建立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因工作需要,李先生需购买飞机票随团出远门考察,却被全国民航售票系统拦截了身份信息,他只得主动打电话求助执行法官,愿意主动履行全部义务。当天,法院收到执行款后,根据规定,将李先生的相关信息从黑名单中删除。(记者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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