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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家母乳库建成

南宁日报 2015-11-16 00:50 大字

本报讯(记者蓝彬彬)11月12日,广西首家母乳库在广西妇幼保健院厢竹院区建成。据悉,母乳库是全公益性的,库存母乳均为自愿捐赠、无偿使用。妇幼专家呼吁健康、有良好生活习惯且乳汁富足的妈妈为那些母乳不足的早产儿、牛奶蛋白过敏患儿及有相关重症的患儿献出一份爱心。

据了解,广西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为自治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每年约有5000名新生儿住院,其中三分之一为早产儿,不少患儿因种种原因无法吃到母乳,这不但影响了宝宝们的康复速度和质量,也给父母带来了沉重的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因此建立母乳库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方式。

为筹建母乳库,广西妇幼保健院专门腾出房间,购买了母乳消毒、冷藏、复温、泵奶、吸奶、储存设备,并于11月12日正式开始接受母乳捐献。该母乳库位于广西妇幼保健院厢竹院区门诊楼二楼,业务用房3间,其中两间面积为20平方米,一间为10平方米。这3间房分别用于母乳消毒和冷藏、复温和泵奶及宣教。

与献血这一公益行为较为普及不同,在国内,捐献母乳还是个新鲜事。然而,母乳库在国外已有近百年发展史。据文献记载,世界上最早的母乳库于1909年在奥地利维也纳建立。国内首家母乳库2013年5月20日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正式成立,广西新建成的母乳库是全国第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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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母乳条件

1.产后10个月内哺乳期妇女,有富足的母乳。

2.捐献者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重大疾病,营养状况良好,喂养期间情绪乐观,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吸烟、不饮酒、不喝茶、不吸毒,生活规律。

3.首次捐献者前6个月要经过血清学检查:HIV、乙肝、丙肝、梅毒和巨细胞病毒(血清或乳汁)检测阴性。要求由三甲医院开出在产检期间或分娩宝宝住院期间的化验单。如果捐献者没有上述化验单,母乳库工作人员也可以免费为妈妈们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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