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临期食品”要贴上标签
不少市民有过这样的购物经历:去超市采购时,会碰上某些食品打折力度很大,花一件的钱,可以得到同样的两件商品。不过,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两件商品的生产日期其实是不一样的。作为赠品的那一件,往往都是距离保质期的最后期限不远了。
这种接近保质期却还未过期的食品,被称为“临期食品”。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出台专门针对“临期食品”的规范管理意见,以后商家不仅要对“临期食品”设立专柜,在进行“临期食品”打折、赠送等促销行为时,要贴上标签告知消费者。 (食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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