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记者李澜刘女士因与丈夫黄先生感情破裂,最近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在开庭审理中,黄先生认为刘女士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20余万元的存储余额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但刘女士却不同意,说在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就属于她的个人财产。
那么,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律师观点】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 、国有企业 、城镇集体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根据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理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 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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