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20万电动车周五开始上牌牌号将按照系统排序出来,不能自选
晨报记者 徐志强
记者昨天从钦州市召开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市区内电动自行车将于本周星期五(8月1日)开始上牌。据了解,防城港市仅市区内就有超过20万辆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从8月1日至11月1日期间集中办理,达标电动自行车将发放正式号牌,超标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号牌号码将按照系统排序出来,市民不能自选牌号。
车辆号牌不能自选
据钦州市车管所所长李友东介绍,相关部门将为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按规定发放正式号牌和临时号牌。
将予以发放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符合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且设计最高时速不得大于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公差允许范围+5公斤);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车辆外型尺寸超出自治区产品公告目录,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数据(允许误差+3%)。“对不符合规定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发放临时号牌和行驶证。临时号牌的使用年限为4年。”在2018年12月31日前,如国家标准做了修改,使用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新修订的国家标准,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更换正式号牌。
目前,区质监局已经公布了第一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http://zysjbs.gxqts.gov.cn/ddcml/),原则上进入公告目录范围内的车型车辆都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未进入的视为超标电动自行车,但如果虽进入该公告目录但没有符合国标的,仍然视为超标电动自行车。李友东介绍称,防城港市电动自行车号牌都是按照电脑排序来抽取,市民不可自主选择牌号,只能按顺序来。
助力车不予注册登记
目前,防城港市常见没有上牌的车辆主要有四种,市民俗称为“助力车”、“脚踏电单车”“残疾人三轮车”“电动车”。在市区20多万电动车中,只有“脚踏电单车”符合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可以上正式牌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故对三轮、四轮电动自行车及燃油助力车不予注册登记。而对于机动轮椅车,登记人需提供下肢残疾证方可办理临时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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