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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求婚写下保证书这份承诺是否有效?

柳州晚报 2014-05-05 16:10 大字

○○记者李澜小刘是一名普通公司职员,爱上了同公司的小郑,追求已有多年。去年年底,小刘为赢得小郑的芳心,写下了一纸保证书。该保证书中写道:如果以后小刘提出离婚,则小刘的婚前财产应由小郑分得一半。

不久后,在小刘的甜蜜攻势和“婚姻保证”下,小郑终于答应与小刘结婚。

可是刚步入婚姻殿堂不久,小刘就发现小郑的性格与自己不合,他难以忍受,就提出离婚。此时,小郑拿出小刘写的那份保证书,要分得小刘婚前财产的一半。

小刘向本栏目咨询,求婚所写下的保证书的效力究竟如何?【律师观点】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小刘为求婚之用,所写的这份保证书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具有法律效力,是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的约定的,依此,如小刘提出离婚,小郑可以分得小刘婚前财产的一半。

【法理出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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