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实施项目1818个惠及190万人 广西发棚户区改造方案
城镇危旧住房家庭迎来利好消息,广西计划用5年时间至2017年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55.71万户以上,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818个,预计可惠及居民190万人,拉动内需4449亿元。
记者昨日获悉,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印发《广西2013-2017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上述计划。
对于城镇经济困难家庭来说,要改善住房条件却无力购买商品房,通过棚户区改造可以帮助他们实现安居的梦想。根据《方案》,广西将重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大力改造集中成片、非集中成片棚户区,稳步实施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的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
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
棚户区改造的征收补偿向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方案》提出,棚户区的被征收户选择产权置换的,市、县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置换的房屋,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一定的面积优惠;原地改建的,在临时安置期间可按相关规定享受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选择实物安置的棚户区被征收户,符合办理产权条件的,按相关征收补偿政策予以办理安置住房的房屋产权。
值得一提的是,广西将加大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从今年起,自治区本级财政将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标准从2013年的2000元/户提高到3500元/户,今后年度视财力情况再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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