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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遗赠受遗赠人应及时表态

柳州晚报 2014-04-14 18:06 大字

○○记者李澜小李和老何是邻居。因老何的儿子常年在外打工,无法回来照顾老何,热心的小李便常抽空去老何家帮忙。后老何病重,为了报答小李对他的长期照顾,老何决定死后把他的一辆小汽车送给小李。

老何去世后,他的儿子小何根据父亲的遗愿,通知小李把车开走。可是,小李起初觉得自己帮忙照顾老何只是尽一份热心,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所以也不太好意思要,就没表态。

3个月后,小李想想觉得, 既然是老何的遗愿,他还是应该接受对方的这份心意,就去问小何要车。然而,此时小何却不同意了。因为小何见小李过了这么久没给答复,就把车卖了,并花光了车钱。

现小李想问,他是否还能要回该车呢?【律师观点】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小李作为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并未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已视为放弃受遗赠,小李已无权要回该车。

【法理出处】《继承法》第25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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