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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创造“新农民”新农场带来“新希望”家庭农场:“第一口螃蟹”味不错

北部湾晨报 2014-03-24 11:46 大字

晨报记者 赵冠雄 通讯员 韦超尘

初春微凉、细雨霏霏。走在空气清新的田间地头,规整的果树林、挂满枝头的龙眼花、整洁干净的猪舍,在这早春时节倍显生机。“等到七月份,龙眼收获时节,那田里才热闹。”在宋振晓的介绍下,记者走进了这位“新型农民”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那么村的家庭农场。

抢先申办

“第一口螃蟹”味不错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春风,各地掀起了一轮家庭农场发展热潮,有着大专学历的宋振晓放弃外地优越条件回乡发展,探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道路。在这位年轻人的心里,一直揣着个“技术富农”的梦想,闲暇时光,他会上网看看新闻,了解新政策、新技术,就这样,“家庭农场”四个字走进了他的视野。

去年9月,宋振晓申请创办的龙眼种植家庭农场正式核准注册,这是钦州市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出台的《关于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核准注册的首户家庭农场。以前,宋振晓只是小规模地种植龙眼树,成立了家庭农场后,他扩大种植面积,现承包耕地面积扩大到45亩,在有机肥充足的情况下,龙眼树长势喜人。而养殖方面也有了很大提高,猪舍已建设了7幢,并配备了消毒房、清洗机、自动料槽、猪自动饮水器等现代设施。在工作人员上配有专业动物防治员,增加了养殖抗风险打击能力。宋振晓兴奋地说到:“现在家庭农场建设已经基本完成,接下来会发展水产养殖,土地已经签下来了,就等着施工了”。

政策支持

新型家庭农场多元经营

据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出台了最新政策《关于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或生产经营者,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家庭农场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其他省份不同的是,广西并未对家庭农场投资人的户籍做明确要求,有条件的城镇户口居民也有可能成为家庭农场的投资人。钦北区积极推出了为家庭农场提供自主选择登记类型、首办责任制、跟踪回访制等全方位的服务。宋振晓也没想到,政策刚一出来,就能那么快地完成注册,成为了钦州的第一家家庭农场。

宋振晓介绍,如今猪肉是直接销售到人民的菜篮子中的,减少了猪中介的差价,实惠了农民,自己又能增加创收。在管理上,宋振晓主张生态立体农业,节能减排,现代化种养结合,实现现代化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综合利用荒山荒土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率,年平均每条生猪盈利200到300元。虽然一路顺利,但要农场发展更好仍面临着大大小小的困难,当前摆在宋振晓面前的难题便是加快合法化进程,通过环保验收,办好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设施农用地证,得到合法经营手续之后,才能更放心地经营,在农场融资解决资金的问题,才能更好地享受政府的优惠、扶持。

放宽眼界

带动周边村屯学“新农业”

道路绿化搞好后,农场边崎岖的乡间小道多了几分绿意,沿着道路走来,记者看到,园地里的龙眼树“精神抖擞”,枝头开满了白色的花,整齐划一的垄田里拼出了一幅丰收在即的绿色版图。面对着农场,“总规划师”宋振晓对未来信心满满。在他的计划里,不仅要有果园和养殖园,还要将水塘也利用起来,发展水产养殖,实现多产业发展。

为了学习现代农产品营销理念,利用互联网技术查实农产品信息,了解农产品市场收购价格动态,几乎成为宋振晓的每日一课。在他的带动下,村民们积极参加农业技术培训等学习活动,纷纷学习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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