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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从业人员培训换证 提高司机综合素质下月起的哥须持从业证上岗

北部湾晨报 2014-03-27 11:44 大字

晨报记者 赵凤娟

“拒载、议价、不打表经营被查实的,扣10分,由所属企业给予停车(停止运营)7天,由协会收回其服务监督卡……”这是驾校教练给出租车司机做培训时,重点提到的出租车驾驶员经营行为考核评分标准中的一条。据了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为提高出租车驾驶员的综合素质,从3月24日起,对市区出租车从业人员开展为期一周的资格培训换证和注册工作。培训过程中,出租车司机要重点学习新出台的《钦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行为考核办法(试行)》,明白自身权益以及应该遵循的行业规范,真正擦亮以出租车司机为代表的城市名片。

驾校培训,从新规说起

3月25日,记者跟随市运输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来到弘帆驾培公司,四十多名出租车司机正在教室培训。教练简略介绍了钦州概况,着重对出租车驾驶员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详细分析,强调扣分行为以及可能带来的后果。有司机在课间休息时告诉记者,评分细则他听得非常认真,毕竟这是关乎切身利益的事。

据了解,本次培训换证注册工作的对象是广西钦州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钦州奥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钦州金海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已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从4月1日开始,市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然后由出租汽车协会根据注册资料,印制和发放服务监督卡,方可在钦州市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新规出台,规范行业行为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城市公共交通科负责人余科长告诉记者,好多出租车司机对出租车行业不太了解,希望通过对新规的学习,让他们明白自身应尽的义务,懂得行业规范、职业道德和文明用语等,同时强调他们要注意安全行车和自我保护。余科长还介绍,新出台的《钦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和《钦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行为考核办法(试行)》,将于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新办法把对驾驶员的考核方式单独列出来,通过行业约束来规范其行为。每个驾驶员的年度考核总分为20分,实行扣分制度,对违法违规的驾驶员施行停车教育、培训整顿和行业除名三级处理制度。该办法结合了钦州市区出租车行业的实际,把拒载、不打表、不正确使用计时器、不合理放置服务监督卡等大大小小的问题列入其中,也契合了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对驾驶员不得抽烟、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进行规范,对驾驶员的约束性很强,实际可操作性也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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