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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学生买掌上电脑商场应无条件退货吗?

柳州晚报 2014-01-20 09:48 大字

○○记者李澜小王今年才12岁,见同桌有一个掌上电脑,觉得特别新鲜。他也想要,于是趁父母不注意,偷偷从家里拿了1000元钱去商场买了一个。过了一个多星期,小王的母亲发现后,就拿着掌上电脑去商场要求退货。然而,此时的掌上电脑由于被小王用得久了,已有轻度磨损。商场以此为由,拒不退货。

小王母亲就该问题向本栏目咨询:商场是否应该退货 ,他们的理由成立吗?【律师观点】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年仅12岁的小王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其只能进行与其年龄 、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显然 ,小王花1000元买掌上电脑这一行为是与其年龄不相称的 ,小王购买掌上电脑的行为无效。售货员忽 略小王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事实 ,而卖给其掌上电脑 ,其本身是有过错的 ,而小王的父母并没有任何过错。因此 ,商场应无条件给王母退货。

【法理出处】《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只能进行与其年龄 、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第58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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