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广西> 广西新闻> 正文

车主卖出报废车辆出了车祸要负责吗

柳州晚报 2013-12-16 13:47 大字

○○记者李澜小李工作的地方在市中心,但他租住的地方却在市郊,由于上班路远,坐公交车也不太方便,他便想买辆二手车代步。小李听说王先生要卖一辆二手车,就约对方谈价格。谈完后他觉得价格实惠,看上去车也还不错,就向王先生买了这辆二手车。

不料,几个月后,小李在一次出行中因车子刹车失灵,撞到了何小姐。车祸后,小李把车子拿去检查,竟发现买车子时这辆车就已达到报废标准。小李这才知道上当了。所以,当何小姐找小李索赔时,小李觉得自己是受王先生欺骗才买了报废车,才出了车祸。小李认为何小姐应找王先生赔偿。

何小姐纳闷了:那自己的损失究竟该找谁赔偿?王先生对此是否有赔偿责任呢?【律师说法】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王先生明知是报废车辆还以买卖方式转让给小李,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造成了何小姐的损失;对于该损失,王先生应与小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理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1条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新闻推荐

最诱人: 地里种“黄金”

选手们送上价值不菲的石斛微型盆景...

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