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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无偿代收包裹结果包裹不见了 丢包裹之责谁来担?

柳州晚报 2013-10-09 21:45 大字

○○记者李澜市民张小姐是个网购爱好者 ,经常在网上买东西 ,所以经常一周会收到好几个包裹。但由于平时工作很忙 ,她很少有时间亲自接收包裹 ,收包裹成了一件麻烦事。可是 ,张小姐在得知其所在的小区物业公司出于方便业主 ,无偿帮小区业主们代收包裹后 ,她就乐得轻松 ,包裹一律让小区物业公司帮签收。

然而 ,最近她却遇上了一件烦心事。张小姐的一个包裹寄来后 ,却被别人从物业公司给错拿走了。包裹拿不回 ,里面有价值八百多元的化妆品 ,张小姐要求物业公司对此损失进行赔偿。物业公司不同意张小姐的要求 ,并称物业服务合同中并没有提供包裹代收保管服务 ,只是出于方便业主的角度 ,而提供了无偿代收包裹 ,所以不愿意赔偿。

张小姐向本栏目咨询 ,这物业公司无偿代收包裹 ,丢失了应由谁负责?【律师观点】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该物业公司出于方便业主 ,替小区业主代收包裹实际上提供了无偿保管服务 ,物业公司也负有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但若物业公司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 ,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出处】《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 ,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 、灭失的 ,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保管是无偿的 ,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 ,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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