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广西> 广西新闻> 正文

钦州推行“一村一警”警务机制,推进平安村屯建设民警回原籍挂点当村警

北部湾晨报 2013-04-03 03:57 大字

图为首批挂点包村民警出发进村工作

(记者黄荣友通讯员黄基连)钦州市公安局日前举行推行“一村一警”工作启动仪式,当天,市局机关选派灵山籍(灵城镇除外)25名民警回原籍挂点包村,成为首批进村工作的“村警”。据了解,为了加强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推行“一村一警”警务机制,确保农村地区“村村有警、月月见警”,促进社会治安好转,推进平安村屯建设。

当天上午,在钦州市公安局“一村一警”启动仪式上,市公安局“机关民警下村挂点工作队”队长接过队旗,市局机关选派灵山籍(灵城镇除外)25名民警回原籍挂点包村,他们带上配备有水壶和笔记本等日常用品的公文包出发进村工作。此外,各县区公安局、分局在当天分别举行驻村民警启动仪式。

据介绍,“村警”为驻村民警和挂点民警。驻村(社区)民警:每周进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天,每月不少于8天。要根据公安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的规定,履行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等职责;挂点包村民警:每月进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天。结合本职工作和挂点村的实际,加强与村级基层组织的联系,依托基层组织开展治安防范、信息收集、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等工作,切实掌握辖区内的重点人、重点帮扶对象、特殊群体的动态信息。挂点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的治安问题和案件线索,要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挂点民警进村工作,不承担打击任务、不办理刑事案件、不办理治安案件、不参加非警务活动。

根据推行“一村一警”方案,驻村民警和挂点民警逐步、分批进村开展工作。民警选派工作,坚持驻村与挂点相结合,根据民警工作、生活实际情况,通过选派机关民警回原籍挂点、交警沿交通线挂村、刑警到案件高发地区、国保民警到社情复杂地区、派出所民警进驻重点村等方式,确保每一个行政村(社区)都有一名民警进驻或挂点。同时,“村警”进村工作随身携带“工作日志”和“警民联系卡”。每次进村开展工作,要形成工作记录,每月由所驻、挂点的村、居委和所辖派出所签署工作意见。每次进村工作结束后,必须在广西社区警务信息系统“一村一警工作”模块录入工作日志。

据了解,“一村一警”警务机制是自治区公安厅的工作要求,钦州市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经过调查摸底和动员部署等工作形成了实施方案。通过推行“一村一警“警务机制,实现警力下沉,强化对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的有效管控,促进社会治安好转,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新闻推荐

业委会成立后遭遇撤销备案业主:筹备时相关部门无回应 主管部门:确存不合规之处

(记者敖帅昌)钦州市新澳花园小区的业主致电本报,称该小区最近因为业主委员会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住建部门早在今年1月29日就已经盖章‘同意钦州市新澳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然而在4月8日却...

广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