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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地被“瘦身” ■蟠龙宝邸部分业主把公共绿地建成私家花园■鱼峰区住建局要求业主尽快整改

柳州晚报 2011-11-08 16:54 大字

□记者邓鹏彬“小区里的公共绿地,一楼业主竟然把它建成了私家花园,造成绿地越来越少。”近日,晚报热线2821100接到鱼峰区蟠龙宝邸的业主反映,小区绿地“瘦身”有愈演愈烈之势。

公共绿地被硬化

记者来到蟠龙宝邸,看到8栋、9栋一楼的草地,均有被毁的现象,部分业主在阳台前公共绿地铺设台阶、步道,用来作为个人的活动场地。

“原来这些地方都种有树 、还有草皮,现在一楼的业主把它硬化,放些凳子用来休息,有人晚上还坐在这里烧烤,影响了大家休息。”住在3楼的陈女士说,绿地被破坏多可惜啊!“一楼业主未经其他业主同意,就对公共的草地进行破坏, 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住在9栋的刘先生对此也表示不满。

他认为,居民小区里的绿化带属于公共场所,个别人把它们占为己有,你挖一块,他挖一块,小区绿化带就不成个样子了。他建议小区居民要有公共道德意识,小区物业也要加强管理,杜绝这类现象发生。

一位把草地硬化的业主表示: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方便,多一点活动空间;而且其他业主也在建,她为什么不能建?王先生认为,对于绿地被占的现象,千万不要形成“破窗效应”,否则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跟风。部分业主表示,如果物业公司不及时出面制止,他们将拒交物业费。

物业感到“两头为难”

对于绿地被占的现象,小区物业公司曾多次到现场核实、取证,并告知业主立即停止其违规行为,同时向业主发出整改通知书,但业主表示不会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为此,物业公司已向鱼峰区住建局及城管部门反映。

物业人员还介绍,如果相关部门不及时制止解决,这种现象既影响小区的住宅环境,也会对物业公司日后管理服务工作带来极大的阻碍和隐患。因为部分小区业主表示此事不处理,往后将拒交各项费用。由于物业并非执法部门,没有办法直接拆除,而其他业主又强烈要求恢复绿地,这使物业“两头为难”。

违法乱建要求整改

记者从鱼峰区住建局了解到,他们接到物业公司的投诉后介入了调查。负责处理该投诉的工作人员介绍,对这种违法乱建的行为,他们会要求业主尽快整改,恢复绿地。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居住在一楼的住户擅自扩建院子占用小区公共场所,并在所扩建的院子做出一些诸如跟朋友喝酒烧烤等行为,违反了

《物权法》 第73条的规定,即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因此,其他业主可以向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反映,要求业主大会或者物业管理公司出面制止其停止侵害并恢复原状。另外,对于侵害业主共同权益的行为,业主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如果提起诉讼的受害业主众多,可以采取推选诉讼代表人的办法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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