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术一:冒充交警短信催缴罚款
□通讯员刘倩记者潘贵华晚报讯近期 ,一些不法分子假冒公安交管部门 ,发送虚假催缴交通违法罚款短信施骗。
10月26日早上 ,柳南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就来了一名前来咨询的市民。
据了解 ,该市民姓唐。本月25日 ,他收到一条短信 ,发信人号码开头显示为“100”,信息内容为:“2011年10月20日 ,您的机动车在柳南辖区××路有2条违法停车违法记录 ,在柳北辖区××路有1条超速记录 ,车牌号为桂BS6××× ,请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短信落款处还一并告知“请联系某某警官”及手机号码。26日早上 ,唐某半信半疑地来到柳南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查询 ,发现他所驾驶的机动车无任何交通违法记录 ,这才知道那个短信是个骗局。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正规的交通违法告知短信会直接将车牌号、违法时间及处罚条款等情况清晰地告知驾驶员 ,落款不会写“联系××警官”和手机号码 ,而是“××大队”及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咨询电话。
警方提醒:若收到类似的交通违法告知短信须警惕,应及时拨打交警部门的电话进行查询,避免上当受骗。另外,需办理交通违法短信告知业务的驾驶员,可登录“广西交警
便民服务网”(http//www.
gxjj.gov.cn/中的“机动车服务”栏和“驾驶人服务”栏中按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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