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孝廉洁的胡濂
胡濂(?-1557),字深甫,楚北崇阳(今湖北省崇阳县)人。明嘉靖四年(1525)中进士。嘉靖二十八年(1549),任定远县(今武胜县)知县。后升兰州太守。
在任定远知县期间,迁县治,兴学劝农,市民爱戴如父母。首先是迁城。原县城在旧县乡,山高岩峻,街道狭窄,面临大江,背靠峭壁。每当夏秋之交,雷雨暴至,洪水奔泻,崩岩飞石,房屋倒塌,人畜伤亡甚众。民众多次请求迁城,终未如愿。胡濂到任后,把迁城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既写报告,又面禀上司,终于得到批准,于嘉靖三十年(1551)将县城迁到了庙儿坝。人民安居乐业,感恩不已。
其次是赈民救灾。嘉靖三十三年(1554)天旱,全县大饥,百姓苦不堪言。胡
濂派人从外地买了大批粮食,赈济灾民。同时又发动大家抗旱救灾。群众有了吃的,情绪安定,没有外逃现象。社会安定,秩序井然。
第三是兴学励土。胡濂建学院于文昌宫,名和溪书院。建学署于文庙内。胡濂曰:“定远维新,亦学亦新。昔周公迁洛,先诰多士。盍观之,诸生不啻有人,亦必有可教者。”于是选拔儒师,勉励学子,经常视督,考试经艺,促使莘莘学子,勤奋好学,相互砥砺,力求上进。任期内,县人张引中进士,以后登科不断,人文鼎盛。
第四劝农耕种,移风易俗。胡濂朴素,常着草鞋布服,深入农村,教导农民勤奋耕耘,储蓄粮食。婚丧嫁娶,劝百姓去奢求简,大家
信服。他除严格执法外,还立乡规民约,经常派人调查了解民情,敬老恤寡,减少苛捐杂税,严惩贪官污吏。对作奸犯科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若屡教不改,则施之以刑。故盗贼销声匿迹,人民安居乐业,百姓敬仰,口碑载道。
胡濂作定远知县九年,后升兰州太守,因三殿火灾,奉命采木于蜀,不辞辛劳,深入乡间,操劳过度,染上重病,遗言左右:“我死后,望葬定远。”言毕而卒,时年嘉靖三十六年(1557)。此讯传出,全县人民为之罢市追悼,家家痛哭。并遵其遗言,葬他于县署左侧。邑人奉命建祠,置祀田,年年祭祀。
胡公祠建于县署左面山上,塑有胡濂像。明万历年间,朱琏作知县时,在祠内立
碑,立“忠孝廉洁”四个大字以赞之。清乾隆六年(1741),知县邱仰文重修胡公祠,题“忠爱堂”三个字于龛,题“淝溪先生祠”为门额,并草书一联:“几处虬松留石碣,三间茅屋存溪毛。”乾隆十九年(1754),知县秦宜稷大书“仰止”二字于胡公祠,并行书一联“步趋从先进,羡墙启后人。”若干年之后,李冶有诗赞云:“滴水之恩天下传,涌泉相报馨史篇。为民自有人民颂,百世不忘父母官。”
(市地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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