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和谐幸福曲 ——道孚县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纪实
■ 本报记者 陈斌
近年来,道孚县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实现干部驻寺常态化,开展“法律宣讲进寺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同时,该县按照“寺庙是社会基本单元、僧尼是国家基本公民”的理念,把寺庙民生纳入社会民生范畴,实行了一系列惠寺惠僧政策,广大僧尼的学习、修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加大宣讲力度 依法治寺管僧
维护了寺庙的正常秩序
“宣讲活动让我们懂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法律知识,收获很大。”
“爱国爱教是我们的职责,寺庙开展的任何活动都要在法治框架下,如果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不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还要背负佛教的戒罪。”
“我们将深入学习国家宗教事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领会党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自身的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和公民意识。”
……
如今,走进道孚县大大小小的寺庙,记者感受到了“法律宣讲进寺庙”活动带来的实效,僧尼们热情高涨,积极参与,主动学法知法、自觉遵纪守法,良好的学法守法氛围逐步形成。僧尼们纷纷表示,他们将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感恩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
自“法律宣讲进寺庙”活动开展以来,道孚县按照“依法治县工作和全县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工作”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组织统战宗教、宣传广电、政法司法、国土住建等部门进寺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年初以来,专项工作组深入全县32座寺庙开展入寺宣讲50余场次,参加宣讲僧尼达2100余人次,入寺宣讲率达100%;深入开展“五二三”学教活动,组织寺管会主任、宗教界代表人士开展专题学习讨论;通过多方努力,寺庙僧尼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社会效应明显。
“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大入寺宣讲工作力度,推进寺庙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引导广大僧人爱国爱教、遵规守法,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孚县民宗局局长达瓦泽仁向记者介绍,近几年,道孚县积极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深入开展寺庙“五二三”学教活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法律宣讲进寺庙”等活动。依托这些活动载体,向寺庙僧尼宣讲中央、省州相关会议精神,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道孚县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管理寺庙宗教事务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管理寺庙和僧人, (紧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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