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付执行款
颍上讯(李斌)3月17日,颍上法院执行局长王进与江西上饶5位农民工通过微信,直接将执行款打到5位农民工银行卡中。5位农民工激动地连声说道:我们不需千里奔波,坐在家里就能收到执行款,真是太谢谢了!
2017年9月13日,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市)颍上县项目部与郑某(江西籍)签订《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郑某承担该公司部分工程的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及钉瓦条等所有木工工程。郑某雇佣15名(其中5名江西籍)农民工在该建设工地木工班组做木工。工程完工后,因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约定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15位农民工起诉到法院。2019年9月23日,颍上法院判决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支付15名农民工劳务报酬计26万多元。
但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判决内容履行义务,今年1月5日,15位农民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利用“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依法冻结了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7万元,并及时扣划到法院账户。但受疫情影响,家在江西的5位农民工无法来院领款。执行干警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通过微信转账将执行款转给了这5位农民工。目前其余农民工也均已领到了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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