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内部分户 土地也可分割
■ 本报记者陆杨
“我已经结婚很多年了,现在想和父母分开,单独立户,不知道能否将父母名下的承包地分一部分给我呢?”近日,颍上县慎城镇读者胡先生向本报记者咨询道。
胡先生告诉记者,他出生于1990年,家中还有一个哥哥。在当地1995年前后进行的二轮承包中,他们兄弟二人以及父母一共4口人参加了二轮承包,分到12亩左右的土地,目前都在父母名下。
“我打算分户,但怕分户后自己名下没有承包地。 ”据胡先生介绍,他的哥哥也已分户,但目前名下并无土地。他担心,如果自己户下也没有承包地,等到父母百年之后,家中的承包地将被收回。
针对胡先生的问题,记者咨询了颍上县农业农村局。该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明确: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分户的,由家庭内部自行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当事人因分户要求分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方应当与其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林权证书。
据此,上述人员指出,胡先生可以和父母以及哥哥协商确定分割方案后,向村里报备此事即可。
至于胡先生担心的承包地被收回一事,上述负责人表示,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不管家庭成员中的一个或多个死亡或户口迁往设区的城市,只要原来参加承包的家庭成员仍有人属于本集体成员,则原家庭承包的土地均不调整,应由家庭的所剩成员继续承包,村集体无权收回。
新闻推荐
安徽颍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长期不动户销户公告
尊敬的客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年第5号)第五十六条规定:“一年未发生...
颍上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颍上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